成衣批發商慘遭單車追撞成植物人 獲北檢補償180萬

北檢(陳志賢攝)

程姓男子前年7月晚間,在北市萬華桂林路水門外道路腳踏車運動,自後追撞陳姓男子,陳男因跌倒頭部撞地,導致顱內出血,雖送醫救治,仍因傷勢過重成植物人。臺北地檢署依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程男後,陳男兒子代父親向北檢申請重傷被害補償金,北檢決議補償陳男180萬元。

檢警調查,55歲的陳男,是在萬華地區從事服飾批發,近年來因景氣不好,呈半退休狀態,陳男2019年7月16日晚間,到桂林路水門外道路運動時,突遭後方腳踏車追撞,他因來不及反應,被撞後因頭部撞擊地上,昏送不醒,一旁運動的民衆見狀,通知警消救護。

據瞭解,救護人員發現陳男傷勢嚴重,將陳送往馬偕醫院救治,馬偕醫院因陳男外傷性腦膜下出血、顱內出血,進行開顱、氣切手術,9月2日陳男轉住臺北市聯合醫院仁愛院區,陳男目前因傷重以鼻胃灌食臥牀,需24小時專人照顧,成爲植物人。

事後檢警找到肇事的程姓男子,認定程男涉嫌於2019年7月16日晚間8時40分,在萬華區桂林路水門外道路騎腳踏車運動時,在龍山057號燈杆處,自後撞上陳男,造成陳外傷性腦膜下出血、顱內出血,成爲植物人,屬於喪失行爲能力之重傷,北檢去年已依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程男。

陳男兒子因父親重傷成爲植物人,日前代父親申請重傷被害補償金,北檢審議後,決議補償陳男醫療費40萬、喪失勞動能力損失100萬、精神慰撫金40萬,共計180萬元。檢方將向程男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