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上市櫃公司逾5% 壽險業也得全都露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記者蘇健忠/攝影

2024年5月10日起只要取得上市櫃、興櫃公司5%,且之後每變動1%,各需在十天內及兩天內申報並公告,短時間內揭露持股變動引壽險業憂心恐引「跟單」效應,力爭豁免;金管會認爲,持股申報都已是事後資訊,是否引跟單有待商榷,並強調「陽光是最好防腐劑」。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說,並未將壽險業豁免,有兩大原因,一、壽險業投資不如政府管理基金具有公益性,二、機構法人背後持股若不揭露,易引發爭議,也不符當初資訊揭露的立法目的。

上市櫃公司存在家族或集團經營的型態,機構法人背後持股揭露,才能真正公開透明,讓投資大衆知悉,持股變動是否影響公司經營,金管會希望這樣的資訊能提供給投資人做判斷。

她坦言,依規定,壽險業投資是禁止介入上市櫃公司經營權,但金管會考量資訊揭露的一體適用,國外立法也沒有排除壽險業,因此希望壽險業依規揭露逾5%持股。

至於壽險業憂心引「跟單」、「報明牌」爭議?高晶萍說,逾5%持股申報都是十天後、變動1%是兩天後(T+2)都已是事後的交易資訊,是否有跟單情況,可能還有討論空間,她強調「陽光纔是最好的防腐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