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封口費案宣判「有罪但無條件釋放」!法官:祝第二任期順利

▲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圖/路透)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將於21日就職,而他去年因封口費案被判34項罪名成立,10日在紐約州最高法院接受量刑宣判。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莫城(Juan Merchan)表示,尊重總統豁免權原則,判處川普「無條件釋放」,即免入獄、罰款或緩刑。不過,這項判決也確認了川普「重罪犯」的身份,他將成爲史上第一位重罪犯的前美國總統。

封口費案是川普面臨的4起刑事訴訟中,唯一達成有罪判決的一起。2016年,川普爲掩蓋在大選前支付豔星「暴風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13萬美元封口費一事僞造商務紀錄,所涉34項罪名全數成立,成爲第一位在刑事審判中被定罪的美國前總統。

法院原定於去年11月26日宣判,但在川普在總統大選中,擊敗民主黨籍對手賀錦麗(Kamala Harris)後,法官莫城無限期延後宣判。不過,莫城3日宣佈,將在10日進行宣判,但也強調,不會判川普入獄。

根據《法新社》報導,莫城10日宣佈裁定時,川普是透過視訊聽審。莫城表示,「本院裁定,得以在不侵犯國家最高職位(總統)情況下,作出定罪判決的唯一合法裁決是無條件開釋。」此外,他還預祝川普「二次執政一帆風順」。

不過,川普則稱這次的裁決是「制度上的恥辱」,想損害他的名譽,讓他輸掉選舉,但顯然這沒有奏效,「我只想說,這對紐約來說很丟臉。」同時他也強調,自己遭受非常、非常不公平的對待,他將會提出上訴,以恢復「美國人民對我們曾經偉大的司法體系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