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千封訊息狂罵老公「無能」 法院判準離婚...她還占房產不走

一名男子指控妻子脾氣暴躁,常常對他拳打腳踢,甚至懷疑他和女同事外遇,長達2年發出超過千封訊息、電子郵件辱罵他無能等語,他不堪其擾訴請離婚確定獲准;男子認爲離婚後前妻仍持續霸佔位於臺北市的房產,提告請求返還房屋,臺北地方法院判男子勝訴,可上訴。

男子主張,他和妻子結婚多年,但他回家鄉接家業後,兩人分隔兩地,妻子脾氣暴躁、好鬥善妒,常常挑撥他和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又多次懷疑他和朋友、員工外遇,而對他拳打交踢、不停辱罵。

男子指出,妻子2年之間,幾乎每天對他發訊息、電子郵件謾罵他和家人無能,累積多達1、2000封,還要求他開除資深員工,他不予理會,妻子就將住處換鎖,害他無法進屋,兩人至今分居多年,也沒有性生活,向法院請求離婚。

妻子則反駁,兩人雖然曾發生爭執,但未達婚姻破裂的程度,且雙方還多次接受人工受孕療程,丈夫也曾陪她回孃家,更換門鎖則是因爲丈夫曾遺失鑰匙,爲安全起見纔會換鎖,反批丈夫拒絕、驅趕她的家人進門探視驅趕,認爲丈夫請求無理由。

法院根據卷證資料、證人證詞,認定夫妻兩人交惡程度,已無法修復,關係雪上加霜,判準兩人離婚確定。

男子再指控前妻在法院判準確定離婚後,仍持續霸佔他位於臺北市的房產,不願意將房子還他,提告請求前妻返還房屋;妻子反控丈夫不是房屋所有權人,認爲丈夫請求無理由。

臺北地院認爲,房產1984年就以買賣爲原因登記在男子名下,而兩人經裁判離婚確定後,去年也登記離婚,並有男子的請求騰空房產的存證信函爲證,認定男子是房產所有權人,前妻也沒有證明有何佔用房產的合法理由,判決前妻應騰空房屋,並返還給男子。

男子指控妻子脾氣暴躁,常常對他拳打腳踢,甚至懷疑他和女同事外遇,長達2年發出超過千封訊息、電子郵件辱罵他無能等語,他不堪其擾訴請離婚確定獲准。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