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農村中小銀行發展
“當前,我國農村中小銀行法律制度建設相對滯後,不利於推進農村金融高質量發展和服務鄉村振興大局。”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農信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孔發龍表示,建議國家制定農村中小銀行相關法律,引領和保障農村中小銀行的改革發展。
孔發龍代表建議,一是通過立法明確農村中小銀行的企業性質和法律主體地位,規定其法律權利和義務,保障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二是通過立法明確農村中小銀行的主要業務範圍爲支農支小,支持其開展金融創新、拓寬業務領域,不斷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三是通過立法明確對農村中小銀行實施差異化監管,建立適合農村中小銀行小法人特點,主要服務“三農”、小微企業等弱勢羣體實際的監管標準、監管方式以及監管指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