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車震人妻喊「好硬好深」無罪 二審認做愛改判刑
▲吳男與劉女車震被妻子告上法院,一審判決無罪,二審逆轉改判4個月及3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達志,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屏東吳姓男子前年與劉姓女子「車震」被妻子告上法院,但屏東地院表示,光憑聲音不足以認定有發生性行爲,因此判決無罪。不過,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行車紀錄器錄下「好硬」、「好深」等鹹溼對話,以及親吻、座椅搖晃的聲音,可見2人當時確實有發生關係,二審分別改判4個月及3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中指出,吳男與劉女都已婚,2人卻在2014年3月13日被吳男妻子錄到偷情錄音檔,由於背景雜聲多且音量小,對話中仍可清晰聽見「這個動作很難脫衣服」、「憋也可以吻」、「好黏哦」、「好深受不了」、「好硬喔」等鹹溼對話。
屏東地院一審認爲,雖然錄音檔中有座椅搖動的聲音以及呻吟聲等,但光憑聲音沒有影像實在難以認定有發生性行爲,且事發當時是中午1時許,大白天就在路邊或是公園車震雖然不無可能,但並非常態,因此判2人無罪。
吳妻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則認爲,吳妻錄到的對話以及裡頭所有的聲響都明顯可見2人當時正在做愛,況且「好硬」、「好深」可用來描述男女性器官結合,因此不採信被告的說詞,分別改判吳男4個月、劉女3個月有期徒刑,且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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