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換宿恐遭剝削 勞動部籲領錢卡實在

國內旅宿業長期缺乏基層人力,例如房務、清潔人員等,偏遠的山區、海邊或離島,面對人口結構現實,想招募員工更加不易。旅遊業者認爲打工換宿有助補上旺季短期人力缺口,另一方面旅客能以勞務換取住宿,達成小資旅遊。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如果打工換宿適用勞基法,部分的工資可以用如膳宿費等實物給付取代,但僱主也應記載勞工出勤紀錄,提供加班費、一例一休等,合計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如果發生職業災害後還有職災補償責任,違反將處2萬元至100萬元。不過,仍不建議採打工換宿模式,呼籲直接給付勞工薪資,由勞工自行選擇工資的運用方式,再提供勞工優惠的食宿方案。

有宜蘭民宿業者認爲,會來打工換宿的,幾乎都是20至30歲的年輕人,工作內容也不可能是招呼旅客,而是不用特別訓練、迅速能上手的基本勞務。他分析,旅遊最大的2項支出,就是住宿與交通,既然旅客能用勞務打消住宿支出,業者又能補上人力缺口,「對雙方都很划算」。

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發言人李奇嶽表示,打工換宿雖然沒有領錢,但仍有對價關係,雙方合作前,好籤署契約自保,也呼籲勞動部與交通部觀光局制定打工換宿的定型化契約,減少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