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促進會鬧內鬨 幹部告理事長背信加偽造文書

關注高雄大林蒲遷村議題的「大林蒲遷村權益促進會」,該會理事長黃琨育被幹部楊光達、吳文裕質疑帳目不清、理監事選舉有疑慮,蒐集資料後對黃提告背信及僞造文書,促進會內鬨,鬧上地檢署,黃琨育則迴應,提告最好有證據,他會一一向檢察官釋明。

楊光達等人主張,今年3月2日促進會召開會議,吳文裕有出席事後卻被黃琨育踢出羣組,後來他們向社會局調取資料,發現促進會有帳目不清且理監事會議出席簽名,也有僞造嫌疑,黃琨育對於會員疑問,卻無法說明清楚。

楊光達等人舉例,促進會去年度收支結算表累計結餘有20萬3883元,但表中僅有收入90元,未有任何支出細項,且比照前年及2021年結算表,去年度收支有不合理狀況,因無經費實際運用說明,懷疑黃琨育有變造帳目情事。

今年9月6日,楊光達、吳文裕兩人認爲黃琨育涉犯僞造文書、背信等罪,具狀向高雄地檢署提告,盼檢方介入偵辦,釐清促進會帳目及會員資料是否有僞造嫌疑。

對此,黃琨育今受訪澄清,指促進會成立以來收入也才24、25萬元,扣除雜支現在仍應有17萬多元;帳目會被質疑,主要是他先前對於財報有許多不懂,並無資金流向不明等狀況。

黃琨育說,今年3月理監事會議,他有將存摺、帳目交給會員觀看,絕對會對所有人負責,帳目經社會局輔導後,他也努力學習,並沒有楊、吳兩人所指的私吞情況。

黃琨育無奈,促進會會務都沒人幫忙就算了,還無端遭會員質疑,請問上街爭取權益的時候,這些人在哪裡?該會成立目的是希望大林蒲人團結,沒料做到流汗還被人家嫌棄,人在做天在看,既然要提告,那他就向檢察官一一說明清楚,絕無楊光達等人所指控情事。

大林蒲遷村自救會長黃琨育。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