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膠股》趙國帥控告泰豐背信、僞造文書 憂步大同後塵
南港(2101)、泰豐(2102)經營權大戰開打,南港今天再度出招,由南港在泰豐一席法人董事趙國帥到臺北地檢署按鈴申告,控馬述健強行掌控董事會篡改股東所提「解任獨立董事」3個提案,在後面加上「委請外部專業人士進行鑑識會計專案,以明獨立董事並無提案股東指稱之解任事由」,竟然把明顯矛盾的提案綁在一起,涉及背信及僞造文書,檢察官已受理偵辦。去年剛落幕的大同經營權之爭也曾發生篡改股東提案情形,可見馬述健爲維護經營權已走上當時大同(2371)公司派之路。
趙國帥表示,公司法規定董事會僅得就股東提案作形式審查,不得有任何增刪修減,馬述健卻違反法令,篡改股東提案、混淆投票,可能遭主管機關裁處最重240萬元罰款,更可能造成今年股東會決議無效,將面對各項民事訴訟及股價下跌等種種造成公司損害之情事,儼然就是「大同之亂」的翻版,已涉犯背信罪;如果罪名成立,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署名「泰豐輪胎小股東們」連日在報紙頭版刊登廣告,揭露泰豐近5年經虧損近半個資本額,土地出售涉黑箱作業,辦理損人利己的現增及私募,董事長馬述健想方設法只爲保護馬家經營權及個人榮華富貴。
告訴狀指出,泰豐今年3月26日公告受理股東提案,南港輪胎公司持有泰豐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0%,持續持有1年以上,符合提案資格。泰豐董事會面臨美國反傾銷的巨大風險,執意通過貸予美國子公司800萬美元議案,該子公司累積虧損達資本額8倍以上,且未提供任何擔保品,泰豐獨董李天祥卻未表示任何反對意見,實已不適任獨董。
另外,李天祥爲崑山科技大學校長,馬述健也是崑山科大現任董事,具有決定是否續任李天祥之權力,兩者角色明顯有利益衝突;李天祥能否善盡獨董職責,超然公正監督泰豐業務,極度令人堪慮。南港輪胎於是提案「解任獨立董事李天祥案」,依據公司法,泰豐董事會僅能形式審查股東提案,如無形式上不合法,即須列入股東常會議案。
但今年4月26日泰豐召開董事會,南港輪胎的解任獨董案雖被列入討論事項,卻無端遭馬述健加入暨董事會提『委請外部專業人士進行鑑識會計專案,以明獨立董事並無提案股東指稱之解任事由』等文字;其他股東提的解任獨董案,同樣遭到篡改。南港輪胎法人董事趙國帥雖參與會議,馬述健仍強行掌控董事會多數席次篡改股東提案。
告訴狀指出,馬述健將股東提案「並同」董事會提案的決定,根本未於董事會作正式議案討論,通過將篡改提案公告爲股東會議案,明顯僞造文書;且未依公司法僅得就股東提案作形式審查,可能造成股東會決議無效,使公司及提案股東蒙受損害,更涉犯背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