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發改委:不得新建500公尺以上超高層建築
大陸要求嚴把超高層建築審查關,不得新建500公尺以上超高層建築。(葉文義攝)
大陸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關於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專案管理 確保工程安全品質的通知》,要求嚴把超高層建築審查關,不得新建500公尺以上超高層建築。
國家發改委表示,近年來,各地方不斷加強基礎設施等領域建設專案管理,工程安全品質水準不斷提高。但仍有一些項目管理不嚴,相關管理規定落實不到位,造成工程品質下降、安全隱患增加。
《通知》要求加強專案審覈把關。政府投資專案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企業投資項目要履行覈准或備案手續。未按規定履行審批(覈准、備案)程式、不符合規定的建設條件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同時,《通知》要求嚴把超高層建築審查關。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把超大體量公衆建築、超高層建築和重點地段建築作爲城市重大建築項目進行管理。
其中,對100公尺以上建築應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與城市規模、空間尺度相適宜,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嚴格限制新建250公尺以上建築,確需建設的,要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證進行建築方案審查,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不得新建500公尺以上超高層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