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惠臺」,我方「鎖臺」? 兩岸交流主導權 高下立判

2018年2月底推出「惠臺31條」優惠政策,一年後,大陸官方4日再公佈全新的對臺「26條措施」,儘管政府提出警示,但就內容來看,大陸此舉仍具有兩大意義,一、依循前例,助臺資企業參與大陸重大政策;二、擴大對臺灣人登陸求學深造、生活居住及創業運動事業吸引力,繼續擱置協商重啓可能性

最新的26條措施進一步從「31條措施」延伸、細化。爲臺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的內容中,涵蓋技術裝備、循環經濟金融行業標準合作與互聯互通。過去惠臺31條是以助臺資參與「中國製造2025」爲高科技領域核心,支持臺商在大陸投資高端製造、綠色製造等高新技術企業,並給予減徵所得稅與研發費用加計扣抵稅金等優惠。「26條」則是直接開放臺資可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定,特別是5G技術。

由於中美貿易戰以及國際貿易壁壘不斷升溫,「26條措施」提供臺資企業可和大陸企業同等享受貿易救濟和貿易保障措施,並允許臺資企業可和陸企同等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工具,保障出口收匯和降低對外投資風險,跟進現實環境

第二層面的意義是,在惠臺31條中,有19項涉及逐步爲臺灣同胞提供與大陸同胞的同等待遇,並向臺灣人開放134項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讓更多臺灣專業人士可取得在大陸的從業資格。而惠臺26條,則再擴大至在臺技資歷認定,且在大陸高校任教教師學生,可享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的資格。其餘部份也新增運動產業購房、出行等。

惠臺31條之後,大陸各地紛紛公佈相應政策,執行上是否完整?朝野及臺商反應不一。但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以後,儘管兩岸政治關係冰封,大陸方面在不可能重啓會談的大氛圍下,持續強化對臺產、學民間層面的交流,對其「操之在我」部份十分積極主動,如果我方一再以「鎖臺」予以迴應,政府在應對兩岸交流中主導性參與度,恐怕會被繼續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