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葉大學前校長樑卓中涉詐財 判1年1月緩刑2年
大葉大學前校長樑卓中任內涉嫌以假採購虛開發票覈銷,與職員共謀新臺幣67萬餘元。彰化地方法院日前依詐欺罪判處樑卓中1年1月徒刑,緩刑2年,並支付公庫43萬7675元。
根據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內容,樑卓中於民國89年進入大葉大學任教,100年8月至110年7月先後擔任大葉大學副校長及校長。
樑卓中在校期間幫學校主持「水下載具壓力殼及重要附屬結構應用技術先期研發(II)」、「潛艦國造研究發展專案計劃」、「類潛艦噪音形象預估技術之建立與音頻特徵之探討」等專案計劃。
檢方查出,樑卓中明知學校向廠商辦理採購,應實際購買才能向學校請款,卻指示總務處余姓職員向廠商詢價,取得報價單及填寫庶務單,再以專案計劃主持人身分提出申請獲籤核後,請廠商開出統一發票或收據,由不知情學生蓋章驗收。
廠商收到學校會計室撥付款項後扣除稅捐,將67萬5349元交給樑卓中及余姓職員。檢察官去年依加重詐欺、僞造文書等罪嫌,將樑卓中、余姓職員以及9名廠商提起公訴。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因被告自白犯罪,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判決,11名被告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其中樑卓中與余姓職員各判1年1月、6月刑期,均緩刑2年,分別須向公庫支付43萬7675元、36萬7675元。
其餘9名廠商皆判刑1年,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可上訴。
大葉大學前校長樑卓中。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