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兼職直播”被索賠,值得警惕

數十名大學生想兼職做主播,與主動聯繫他們的MCN公司(網紅孵化傳媒公司)簽訂協議,後因工作內容存在分歧而要求解約,卻被MCN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每人支付違約金20萬元左右。最終,法院認定MCN公司未能證明其盡到相應合同義務,該公司撤訴。近日,這一案件以“19歲女學生‘兼職網紅’惹上‘天價官司’”的新聞標題,引發關注。

此案再次將近些年一個頻發的現象拉入公衆視野:大學生兼職做主播不成反被索賠違約金。就在上個月,“大學生直播半月後解約遭索賠30萬”衝上熱搜。去年12月,“被××平臺索賠8000萬的女大學生”同樣上了熱搜。有媒體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以“大學生”“主播”爲關鍵詞搜索2023年的裁判文書,發現11份判決書的原告均是直播公司,被告則是在校大學生或剛畢業的大學生。其中10份文書顯示,法院判定大學生需支付4000元到15萬元不等的違約金。

可以說,一些MCN公司似乎發現了一條發家致富的“新賽道”,即專門尋找大學生,以工作輕鬆、時間靈活可兼職、零成本、賺錢快等爲噱頭,吸引他們簽約,並在協議中大玩文字遊戲,規避自身職責、模糊雙方有爭議的工作內容,進而一步步突破約定的工作內容,逼迫大學生主動提出解約,最後訴諸法律,索賠鉅額違約金。

顯然,這一套操作已經成爲一些MCN公司的慣用套路。大學生們看上了兼職主播這一“來錢快”的路子,殊不知,背後的MCN公司盯上的卻是他們的違約金。

MCN公司盯上大學生羣體,原因不難理解。一方面,大學生普遍涉世未深,社會閱歷不足。一些人雖然對直播感興趣,但對這一行業並不夠了解,容易被MCN公司的營銷話術誘導,匆忙簽約。他們又因爲對專業法律問題缺少經驗,一旦被起訴,可能陷入緊張、恐懼、不知所措的狀態,容易被MCN公司“拿捏”。另一方面,大學生基本都已成年,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這意味着,在不存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或是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法定情形下,其與MCN公司簽訂的合同效力是受到法律承認的。換句話說,如果MCN公司能舉證自身無問題,那麼索賠訴求是很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被索賠的大學生只能賠錢。

明知道MCN公司將大學生視爲“韭菜”收割,卻只能看着這些年輕人認栽?這顯然不符合法律精神,也有違公平正義。如何破解這種困局?

此次大興法院的做法,值得一提。據報道,該法院在認定原告MCN公司“未能提交證據,證明其公司旗下存在正常孵化、賬號正常運營的主播”後,在開庭前還對原被告進行了釋法說理。針對雙方產生爭議的核心問題,進行了有理有據、條分縷析地說明,讓被告“要求大學生支付違約金的行爲沒有依據”和“無法證明其實際支出了該費用以及用於被告的短視頻賬號引流”兩個結論,得到了雙方的認可,這直接促成了原告的撤訴,數十名大學生因而免於賠錢。加上將該案涉及的違法犯罪相關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可以說,法院負責和細緻的做法,不僅是真正“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更體現了對弱勢羣體的人文關懷,有尺度更有溫度。

除了司法機關的一錘定音,對MCN公司的常態化監管更應該前置。現實中,很多MCN公司的擦邊、灰色操作並不隱晦、高明。成立公司後在全國“廣撒網”尋找目標,短期內與多名大學生簽約,通過聊天軟件等“內部渠道”而不是正式的書面文件確定各種事項、安排工作內容等,都是常規操作。對此,相關職能部門還需保持更高警覺,主動而爲,對這類MCN公司強化日常監管,確保MCN公司合法合規經營運轉,保障包括兼職主播在內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當然,大學生羣體自身也要多留一個心眼,對主動找上門的“賺錢”機會,要保持頭腦冷靜,多思考是眼前的是“餡餅”還是“陷阱”,通過向有經驗者諮詢、搜索網絡信息和媒體報道等渠道瞭解對方,掌握簽約等事項中涉及的法律常識,避免掉入MCN公司挖的“坑”。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