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公正包容的轉型金融機制

2025碳費試申報不繳費,而2026年開始收費。(杜宜諳攝)

《臺灣銀行家》179期 碳有價金融業如何抓住綠色成長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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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於2022年9月下旬推出的綠色金融3.0行動方案,包括「推動金融機構碳盤查及氣候風險管理」、「發展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促進ESG及氣候相關資訊整合」、「強化永續金融專業訓練」以及「協力合作凝聚淨零共識」等五大方向。而因應近年國際趨勢積極倡議,以及賴總統推動我國淨零轉型五大策略當中的重點,也就是「公正轉型」,金管會亦將推出轉型金融相關政策指引及行動方案,期待金融業未來幫助客戶打造具公正性與包容性的轉型機制來進行減碳。

從國際上看到,「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成爲永續領域的熱門關鍵詞,其源自於1990年代北美的工會投入協助因環境法規過嚴而失業的勞工,當時「公正轉型」與「勞工權益」是相互連結的;而後2015年國際勞工組織(ILO)提出公正轉型的概念,期望達到消除貧窮、社會包容、就業尊嚴,創造永續的經濟與社會環境,同年COP 21巴黎協定也提出呼籲維護勞動權益的「公正轉型」。

2017年,「公正轉型」從勞工議題跨越至綠色轉型領域,OECD在2017年提出「公正轉型」應擴大至推動綠色轉型的過程當中,關注相關計劃及投資是否同時顧及營造環境友善、就業保障及社會永續,使得公正轉型的概念開始與氣候行動及淨零轉型概念進一步連結。

2018年在波蘭舉行的COP 24會上,各國政府代表共同簽署「西里西亞團結和公正轉型宣言」(Solidarity and Just Transition Silesia Declaration),提出創造優質工作環境對於長期減碳和因應氣候韌性的重要性,有助於加速達成巴黎協定的目標。

隨着近年全球氣候變遷風險不斷升溫,以及能源轉型的多元化發展態勢,目前各界所關注的公正轉型議題,所牽涉及探討的議題範圍也更爲擴大,最重要是在過程當中,是否會造成弱勢族羣在轉型過程中的「既有不平等」更加劇,甚或產生「新的不平等」?COP 26由歐盟、美、英、德、加等16個主要國家共同簽署公正轉型宣言(Just Transition Declaration),呼籲推動化石燃料產業員工在逐步淘汰後能夠順利就業轉型,並加強相關議題的社會對話,COP 27發佈聯合國公正轉型計劃(Just Transition Work Programme),主張公正轉型要成功,需要有更充分的社會對話,並納入所有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共同參與。

我國也在2023年4月由國發會研提臺灣2050淨零轉型「公正轉型」關鍵戰略行動計劃,因應淨零轉型過程中必定會對既有的經濟結構與社會分配所造成的影響或衝擊,應積極支持受轉型負面影響的對象,避免相對剝奪感受導致阻礙轉型,以及維護利害關係人因政府轉型決策受益或受損的公平性,打造具公正性與包容性的轉型機制。

一直到2023年的COP 28將此議題從勞工、產業、區域、民生擴大到金融,由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UNEP FI)和國際勞工組織(ILO)首度共同發佈針對銀行業及保險業的「公正轉型金融」(Just Transition Finance)路徑圖,要求金融業提供企業減碳轉型資金時,需考慮社會弱勢、勞工權益及社區發展等更廣泛的因素。

參考該路徑圖的構想,國內銀行業發展公正轉型的經營策略建議,首先在基礎原則方面,銀行業先評估減碳轉型對社會和就業與本身營運環境的整體影響,並在銀行內部的氣候和永續發展策略中設定公正轉型目標,訂定例如環境與社會公正轉型行動方案(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Action Plan,ESAP),透過董事會進行控管並定期對外揭露執行的進度,評估減碳轉型的具體影響。(全文請見179期《臺灣銀行家》 作者爲臺灣金融研訓院永續金融發展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