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轉彎!民進黨對黑心企業「重罰」 修法完500萬變2萬

勞團抗議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法。(圖/記者李毓康攝)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PTT網友昨(5)日深夜踢爆,攸關「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案將三讀,其中對「黑心企業殺傷力最大、強化制裁效果的第78條之1將「翻盤」,從原先規劃針對5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可罰200萬以上500萬以下,迴歸現行規定,最低只要罰2萬元。

網友分享一張內部照片爆料是立法院內部傳出的最新消息,對違法黑心企業殺傷力大的78條之1,30人以下事業單位,處罰6萬以上20萬以下;500人以上事業單位,可處200萬以上500萬以下。不過他說,民進黨打算「轉彎翻盤」,用過去的79條來處置,按照79條的罰則,黑心企業罰款只能在2萬以上100萬以下,「大家能想像嗎?如果像鴻海或日月光這種大財團,將來他們違反勞基法,最低可以只罰2萬。」

▲網友爆料,時代力量提出的78條之1將翻盤。(圖/翻攝PTT)

消息一出,網友紛紛痛批民進黨向資方靠攏,「是已經變成資進黨,不意外」、「如果是真的,那勞檢就成了笑話了」、「什麼時候才願意罰資本額啊」、「其實資方纔是資方進步黨心中最軟的一塊吧」、「違反勞基法→重罰2萬,笑了」、「很明顯了,時代力量版不給過,想打算過自家的版本」、「其實上限只有500萬也不多,下限2萬DPP連動都不動」、「就算真的又能如何?立院最大黨,拿它有皮條嗎?」

▲不予增訂第78條之1,依舊規第79條處理。(圖/翻攝PTT)

時代力量黨團6日早午舉行記者會,執行黨主席黃國昌質疑,昨天收到民進黨新的修正動議,將第78條之1不予增列,未來鴻海這些大企業違反勞基法,如勞工沒按時休假、休息日上班不多給工資,罰款與過去一樣都是2萬元,痛批這樣的罰則無關痛癢,增加再多勞檢都沒有用。

黃國昌說,民進黨此修正動議是欺騙勞工,各黨團在委員會中都同意時力提出的具有嚇阻力條文,唯獨民進黨卻想在院會翻盤,要求民進黨出面說明給勞工一個交代,將刪除第78條之1的修正動議撤回。

▲依第79條,罰則爲2萬以上100萬以下,情節非常嚴重者得多1.5倍,是爲150萬元。(圖/翻攝PTT)

78-1條主文

第七十八條之一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爲之一者,依第二項之規定處罰:一、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或第三十三條調整工作時間命令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所定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

有前項各款規定行爲之一者,依下列標準課處罰鍰:一、 三十人以下之事業單位,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二、 三十人以上未滿二百人之事業單位,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三、 二百人以上未滿五百人之事業單位,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四、 五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