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敘薪採計職前年資 全教產要求明年2月就實施

全教產要求教育部,代理教師敘薪採計職前年資,明年2月就應該開始實施。(林志成攝)

依憲法法庭判決,各縣市最遲要在明年8月9日後將代理教師的敘薪納入職前年資。不過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表示,教育部不該於明年8月9日纔要開始實施新版代理教師提敘的相關辦法,爲了保障代理教師權益,應於明年8月1日前、甚至明年2月1日新學期前公佈實施。

憲法法庭於8月9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敘薪」違憲,該規定1年後失效,但近日一直有代理教師在問:「是否要等中央修法才能提敘職前年資?」

全教產說,有關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於合格代理教師與專任教師間出現「同工不同酬」的差別待遇現象,教育部應及早出面解決,由於事涉會員勞動條件,故教育部應也要找全教產協商。

全教產說,現在憲法法庭又認爲,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事項具全國一致性,應由中央(教育部)訂定具體規範,大家也都在等着看,教育部將會如何因應修法?而各縣市政府將會如何面對增加的財政負擔?

目前臺北市、新竹縣及桃園市的代理教師敘薪已採計職前年資,由於資深者年薪約可增加數十萬,資深代理教師將棄低取高,朝這些縣市的學校擠,不同縣市間恐將展開搶人大作戰;而採計職前年資將會增加財政負擔,所以未來財政困難的縣市無法提早實施,恐將於搶人大作戰中落敗。

全教產指出,爲了保障代理教師權益、創造完善教育環境,教育部應於明年8月1日前、甚至明年2月1日(新學期)前公佈實施,讓長期代理教師能得到提敘權益的保障。

此外,全教產指出正式教師有考覈獎金、暑假不支薪的外籍英語教師也有考覈獎金,但是本土代理教師卻沒有!如今,各界爭取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同工同酬,則考覈獎金也不該被遺忘。

而代理教師的病假少14天、喪假(父母、配偶死亡)少5天、其他喪假少2~3天,故爲落實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獲得「同工同酬」之勞動條件,全教產認爲,除這些勞動條件外,包括免費健檢、以及相同的請假天數等也應到位,以平等勞動條件吸引留住優秀師資,保障代理教師權益,創造完善教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