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代理教師「均一價」 議員籲按學歷敘薪

花蓮議會近日開議,代理教師問題受到議員關注,議員針對聘期、敘薪討論。(張祈攝)

花蓮縣議會近日開議,代理教師問題受到議員關注,議員針對聘期、敘薪討論。(張祈攝)

花蓮縣議會近日開議,代理教師問題受到議員關注,繼議員楊華美日前要求代理教師一年應有12個月聘期,議員張美慧今也指出,縣內代理教師敘薪「均一價」,對照臺東學歷敘薪,碩博士老師薪資較花蓮同學歷者多6千至1萬2千元,盼縣府改進敘薪規則,留住偏鄉人才

楊華美指出,花蓮在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善待代理教師」評比不及格,主要在聘期太短,只有10個月多一點,加上代理教師年資無法累計,也沒有考績獎金,導致流動率高,教育品質影響,呼籲應拉長聘期至12個月,保障代理教師權益,才能保障學生受教品質。

張美慧今天質詢時說,花蓮代理教師不分學歷均爲3萬8255元,與臺東相比,碩、博士薪資整整少了6千至1萬2千元落差,呼籲比照臺東標準敘薪,她計劃實際受惠師資約56人,換算經費約400多萬,就能鼓勵優秀青年返鄉就業。

教育處迴應,花蓮爲原住民重點區域,有一定比率缺額控管,國中、小代課教師近600人,若拉長聘期至12個月,一年經費要增4000多萬元。

縣長徐榛蔚指出,今年起縣府將連續5年開缺正式教師,今年總計13名額,若曾任花蓮代理老師、英文長才則有額外加分機制,另外也配合偏鄉教育法,正式教師規定服務滿6年,先以穩定教育現場爲首要,鼓勵代理教師考取正式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