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補不到半年…支持者替買票!苗縣議員許櫻萍一審判當選無效
▲2019年11月纔剛遞補上任的苗栗縣議員許櫻萍,因涉賄被苗栗地方法院宣判當選無效,可上訴。(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第一選區民進黨籍議員許櫻萍,2019年11月才因同選區國民黨籍議員當選人謝文禓,因涉賄選當選無效確定而遞補上任;事隔不到半年,許櫻萍竟也因涉賄被提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29日上午宣判許當選無效,可上訴。
苗栗地院表示,原告主張許櫻萍之楊姓樁腳在選舉投票日前,涉嫌以每票新臺幣1000元代價,向2名大樓管理員買票,楊男經苗栗地院判有期徒刑1年2個月,褫奪公權3年。許櫻萍則沒有被檢方起訴,但她被其他落選人提當選無效之訴。
許櫻萍也向法官喊冤,說楊男是民進黨的死忠支持者,因社區大樓都有警衛門禁,要進入拜票不是容易的事,所以楊男主動帶着她的助選員前去拜訪,給警衛的1千元並不是賄選,而是希望警衛能幫忙將文宣發給住戶,根本沒有買票的意圖。
但合議庭審理認爲,大樓管理員均證稱楊男拿錢時提及「拜託支持許櫻萍」,且楊男自上一屆議員選舉就爲許櫻萍助選,並在許櫻萍當選後擔任秘書,具組織及人脈資源,在競選期間,頻繁前往許櫻萍總部幫忙、偕同拜票,實質程度屬許櫻萍選戰團隊核心要角,而非一般熱情支持者,經綜合各項事證,認定許櫻萍知情、授意或容許由楊男進行賄選,故判決許櫻萍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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