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女王張淳淳騙很大 隱瞞凶宅加倍賣
地產女王張淳淳在10年前以胞姊名義買下北市1戶房屋,但轉賣時隱瞞購屋的男子林忠賢與女子連秀茹該屋是凶宅,林男、連女再轉售給賴姓男子,賴姓男子事後才從房仲得知該屋爲凶宅,憤而向張、林、連等三人提出告訴,凶宅被高價轉售2次,臺北地檢署日前依詐欺罪將3人起訴。
▼張淳淳有地產女王美譽,現在因爲隱瞞凶宅還賣出被控詐欺起訴。(圖/翻攝自張淳淳臉書)
檢方調查,張淳淳2006年以625萬元用胞姊名義向李姓女子買下該屋,事後得知曾有人在屋內燒炭自殺身亡,才發現自己買下凶宅,因此向對方提告,之後雙方和解撤訴。她於2011年以原購屋價快一倍的價格1170萬元,將該屋轉賣給林男和連女,卻告訴對方房屋曾有人燒炭自殺,但死者是送醫後身亡,該屋並不是凶宅。
林男、連女於隔年再以1380萬元轉賣給賴姓男子,購屋3個月後賴男委託房仲賣屋,才被房仲告知,該屋於2005年曾有人在屋內燒炭自殺,賴男驚覺買到凶宅,憤而提告。張淳淳出庭雖否認隱瞞該屋爲凶宅,但是檢方調閱消防局資料發現確實曾有人燒炭在屋內身亡,加上張曾與前屋主提告又和解的紀錄,認爲她隱瞞凶宅屋況轉售。
昔日被封爲「塑身達人」、「健身女王」的張淳淳,曾出書教人理財、購屋被封爲「地產女王」,只是過去引發的爭議也不只轉售凶宅這一樁,2011年曾被週刊報導她與作家瑞奇(朱瑞憲)有版稅糾紛,因腿部抽脂手術指控1家美容診所有醫療疏失。她曾提告指報導不實要週刊登報道歉,但法院審理後,認爲報導並無不實判免賠免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