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煙給幫派惡煞 看守所管理員判刑8月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戒護科張姓管理員,2021年11月4次違法遞煙給因砸碎小弟手指等惡行被裁定收押的竹聯幫明仁會成員朱嘉慶,被其他收容人檢舉。圖爲臺北看守所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戒護科張姓管理員,2021年11月4次違法遞煙給因砸碎小弟手指等惡行被裁定收押的竹聯幫明仁會成員朱嘉慶,被其他收容人檢舉。新北地方法院考量張坦白,稱是「爲了便於管理」纔會遞煙,依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8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

24歲朱嘉慶因涉以插乾股方式介入人力派遣公司壓榨員工,又設局壓榨患有身心障礙的小弟,誣陷對方偷竊金項鍊,以鐵錘擊碎小弟小拇指,再恐嚇小弟家屬取財、橫行宜蘭魚肉鄉民,在2023年8月2日被宜蘭地檢署指揮警方拘提到案,復訊後聲請收押禁見裁準,住進臺北看守所忠孝三舍11房。

檢方指控,張姓管理員2019年8月進入臺北看守所,負責戒護、看守所舍房管理等庶務。他明知依法不得任意提供香菸給收容人,卻仍在2021年11月7日、9日、17日、25日負責忠孝三舍夜間勤務之際,4度拿煙透過11房瞻視孔交給朱嘉慶,使朱獲得價值55元的11支香菸,被其他收容人檢舉。

張姓管理員坦承有拿煙給朱嘉慶,但他稱是因不熟悉忠孝三舍,加上同事提醒要注意11房,該房收容人也常喊房滋事,他得知朱是竹聯幫明仁會成員,剛被收押不久來不及開卡買菸、對他要煙,他基於希望朱配合管理,纔會將煙給朱嘉慶,由朱代替11房收下,並非只給朱1人。

合議庭認爲,香菸本體雖價值甚微,但張姓管理員違反應遵守的法令規定,利用職務之便私下將香菸違規贈給被羈押的朱嘉慶,破壞國民對看守所管理員執行戒護管理的信賴,已構成圖利。合議庭考量圖利情節輕微,張的犯後態度不能認爲不佳,他也已被記1大過,因一時失慮致犯行,依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8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