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修訂後正式發佈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1月13日電 (記者 劉育英)中國工信部等部門組織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24)13日正式對外發布,將替代2018年版本標準。新國標旨在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本質安全水平,將於2025年9月1日實施。

截至2023年底,中國全社會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超3.5億輛,但存在安全事故頻發、違規篡改現象嚴重、行業整體產品質量保障能力不足等問題。中國工信部會同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組織修訂了該標準。

此次修訂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完善了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提升了制動性能要求,減小了車輛最大制動距離;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千克提升到63千克;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後視鏡和轉向燈等。

此次修訂還包括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據瞭解,對於非經營性活動的電動自行車,銷售時由消費者自主選擇是否保留北斗模塊,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開啓或關閉北斗定位功能。

新標準設置了實施過渡期。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業可按舊標準或新標準生產;2025年9月1日起,新生產車輛必須符合新標準。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舊標準生產的車輛有3個月銷售過渡期,可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起,銷售車輛均須符合新標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