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具備北斗定位等功能,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發佈!將於9月1日實施
電動自行車是很多人生活中離不開的出行工具。在中國,平均每4人就有一輛電動自行車。
然而,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多發,引發深層次的反思:如何納入更規範的管理體系,確保其安全又便利?
據央視新聞,記者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今天(1月13日),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修訂後正式對外發布,將爲老百姓提供更安全、更實用的出行工具。
據瞭解,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組織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24),將於2025年9月1日實施,舊版標準(GB 17761—2018)將被替代。
本次發佈的新標準,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增加了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等要求;完善了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提升了制動性能要求;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新增了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後視鏡;要求生產企業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並在銘牌、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註。
新標準實施後,將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減少交通事故風險,有效防範非法改裝,提升車輛整體安全性能,更好滿足消費者日常使用需求。
據瞭解,新標準設置了8個月的生產過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業既可以按照舊標準生產,也可以按照新標準生產;2025年9月1日以後,所有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標準要求。
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會被強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藉助以舊換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換代。
隨着一系列新標準正式實施,如何處理舊國標車輛也成爲市場監管部門面臨的新課題。
據新華視點,一名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部分廠家會將庫存舊國標車輛以公司購買名義集中上牌,再通過銷售二手車方式轉售。“這種行爲屬於合理規避,難以進行查處。”此外,不少非法改裝的“黑作坊”仍在短視頻平臺上推廣,通過改頭換面的方式與市場監管部門玩“貓鼠遊戲”。
受訪人士表示,目前電動自行車充電基礎設施分佈仍存不均衡現象,充電端口數量規劃落後於車輛增長量。“用地難、找錢難”,也是不少老舊小區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兩大“攔路虎”。
南寧市城市更新和物業管理指導中心物業指導科副科長於金龍說,老舊小區空間有限,符合消防距離的區域難找,動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進行改造需三分之二居民同意,意見難以統一。
爲解決充電難題、減少安全隱患,電動自行車“以換代充”模式在國內多個城市逐漸興起。如在福州,已有不少運營商入局換電賽道,並加速在高校、景區等場景落地。南寧市也計劃2025年建設完成2000個換電櫃。
有受訪專家提出,推廣共享電單車或許也是一種“解題思路”。共享電單車充換電可實現安全閉環管理,無需上樓,且使用方便。企業通過制定規則,可以統一解決停放、充電和維護問題。相較管理個體而言,管理企業或許是更好的治理方式。
“電動自行車治理應更精細化。”清華大學社會治理與發展研究院研究員許歡建議,有效規範使用行爲、減少安全隱患,還需出臺系列配套公共政策,加強安全教育滲透。未來應進一步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動回收處理機制建設、強化保險制度,推動行業可持續發展、更好滿足百姓需求。
編輯|孫志成 蓋源源
校對|陳柯名
封面圖自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視新聞、新華視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