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漲三趴 學者:民衆仍不會節電

記者馮建棨/臺北報導

經濟部今天(16日)召開電價審議委員會,決定從4月份開始,平均電價將漲3%,達到電價公式天花板上限,學者認爲,當國際能源價格持續上漲,我國電價上漲是必然的結果,就怕電價上漲、民衆又不節電,造成臺灣缺電又少錢。

經濟部今天召開電價審議委員會,會中決定今年4月起新電價,平均電價將從2.5488元調漲爲2.6253元,整體漲幅達3%,爲了減少對民生影響,因此制定出改成每戶每月用電500度以下不調整,涵蓋85%的用電戶,而小商家用電1500度以下不調整,同樣也確保82%的商家不受影響,認爲未來物價不會因這次調整而有大幅波動

中央大學教授、前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樑啓源受訪表示,這次經濟部宣佈電價調整3%,應該是有其需求,現在國際主要燃料價格上揚,發電成本成本大幅上漲,過去低價狀況已經不存在,國際油價從每桶30元上漲到60美元,連帶液化天然氣(LNG)連動上漲,另外燃煤價格也從每噸50美元上漲爲103元,當現在臺灣能源98%仰賴進口,現在國際燃料價格上漲,電價當然會隨着上漲。

樑啓源提醒,當現在電價調整幅度爲3%,一次漲到電價公式調漲的天花板,若沒有即時調整反映成本,就會由國營事業甚至政府來吸收,這是未來潛藏負債,若不能由用電戶來承擔,而是由納稅人支應,這會造成不公平現象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經濟部讓八成的家庭及小商家不會因電價調漲而受影響,這無助於節電,且相關電價漲幅轉嫁到用電大戶工業用電上,對照德國住宅用電是工業用電的價格兩倍,臺灣讓電價負擔偏重在其中一羣,這會減低競爭力,政府應該去綜合考量

▼4月電價漲三趴,學者認爲,受到電價影響的人太少,無法有效以價制量,整體用電量持續飆升,臺灣持續陷入缺電危機。(圖/記者馮建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