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猖獗 起訴11萬餘人僅24人被判5年以上
法務部統計電信詐騙案件,大多被判6月以下輕刑,顯見刑度偏低。(圖/報系資料照)
臺灣電信詐騙猖獗,且大都假扮檢警單位向民衆行騙,犯罪模式甚至輸出海外,造成全球各地屢傳類似案件,根據法務部統計,近8年來,檢方共計收案16萬2926件,起訴11萬多人,沒收犯罪所得逾11億元,而被判決有罪人數爲6萬6000多人,但其中極大部分是人頭帳戶、車手,近8成被判6個月以下徒刑、(拘役、可易科的輕刑,至於被判5年以上徒刑者迄今僅有24人,顯見刑度偏低。
由於以「假檢警」手法犯罪的電信詐騙案過於猖獗,政府一再修法重懲,分別在2014年增訂刑法加重詐欺罪、2018年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將詐欺集團納入處罰範圍,另於2016年施行刑法沒收新制,追討犯罪所得,並在2017年在洗錢防制法增訂處罰車手及擴大沒收條款,但發生率仍然居高不下。
法務部針對2011年至去年11月的電信詐騙恐嚇案件數據進行分析,發現近8年共收案16萬2926件,以2018年3萬5,100件最多,而去年1至11月也有3萬2512件。另近8年來共起訴起訴11萬322人(佔37.8%),不起訴處分8萬4681人(佔29.0%),緩起訴處分1809人(佔0.6%)。
被起訴的11萬多人中,犯罪類型以單純提供人頭帳戶5萬4968人最多,不過在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增訂加重詐欺罪後,相關罪名已有增加,以去年1至11月爲例,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1萬9334人,加重詐欺罪起訴6672人(佔34.5 %)、組織犯罪起訴4751人(佔24.6%)、洗錢防制法起訴2687人(佔13.9%)。
近8年電信詐欺恐嚇案件被判有罪確定6萬6192人,以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的3萬6656人佔55.4%最多,其次爲拘役1萬5443人佔23.3%,兩者合佔七成九。但8年來被判處5年以上徒刑僅24人,自2018年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後,2018年判刑5年以上有6人,去年1至11月判刑5年以上有7人,合計13人。
另被判刑的詐團被告,男性比例高於女性3.4倍,有七成九屬「20至40歲」的青壯年族羣;近8年沒收電信詐欺犯罪所得達11億69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