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少鵬:“研學生泄密” 暴露證券公司管理軟肋
來源:環球時報
日前,某證券公司的一名“研學生”被爆在其個人賬號上發佈的視頻中泄露了客戶的商業信息,受到媒體廣泛關注。這不僅暴露了該公司內部管理不嚴、保密意識淡薄的問題,更引發了民衆對證券公司管理水平的擔憂與不滿。那麼,該研學生和公司各自應承擔哪些責任,這類管理漏洞的根源又出在哪裡呢?
從視頻內容來看,該研學生泄露的信息包括該證券公司參與的3家公司正在進行中的IPO(“首次公開募股”)項目信息、監管詢證函、會議記錄等,造成事實上的多重泄密。站在公司內控層面,該研學生首先違反了證券公司內部的合規管理規定;在商業層面,該研學生和所在公司事實上造成了客戶項目的商業信息泄露,爲其上市帶來損失;而在證券監管層面,若泄露的信息涉及侵犯商業秘密罪等違法犯罪行爲,該研學生與公司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證監會頒佈的《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指引》要求,證券公司應當與投資銀行類業務人員及相關知情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投資銀行類業務人員及相關知情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的規定,不得傳播或泄露內幕信息等。按照規定,只要與公司簽署了勞動或勞務合同,無論是該公司的在冊員工,還是研學生、實習生,包括勞務派遣的清潔工在內都屬於知情人員。若接觸或有可能接觸相關涉密信息,都應該履行相關程序。但假如該研學生所澄清內容爲真,“視頻中出現材料爲正式員工以學習資料名義發放,並未告知系保密材料”,則足以證明該公司存在嚴重管理漏洞。該研學項目負責人不僅交託了研學生不該接觸到的材料,還未與該生簽署保密協議、未做保密培訓。包括該研學生加入公司的流程是否合規,也在事情發酵一天後才被公司發現“系公司投行某團隊負責人違規引入”,進一步印證了公司管理混亂的情況。
事實上,不只是證券公司,證券行業相關的服務機構整體覆蓋面相當廣大,當事公司只算得上冰山一角。包括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機構,與客戶重要信息緊密相關、一旦泄密後果嚴重是其共同的業務特點,所以盡到對客戶信息保密義務應該是他們立業的底線。相比正式員工,實習生、研學生只不過是日常接觸到機密信息的頻度較低,一旦發生類似事件,在追責時其所負有的責任與正式員工是同等的。因此從管理流程而言,所有可能接觸到敏感信息的員工在入職前都應接受充分的保密培訓與考覈,在簽署保密協議後才能上崗並嚴格履行義務。這一方面是踐行責任保護客戶,另一方面也是在保護機構自身聲譽。此外,外界也必須對機構從嚴要求,貫徹“保密第一”“上下同責”的原則,纔能有效避免以“臨時工”爲藉口推卸責任的鬧劇上演。
在保密不嚴格之外,事件側面反映出的其他細節同樣令人擔憂。目前,行業內不少證券公司存在“IPO迷戀症”,只追求如何操作公司上市,而對併購重組、財務顧問、資產管理等業務能否做出成績缺乏重視,可能造成分散市場資金、積累泡沫、匆忙上市後業績不佳導致投資者利益受損等後果。這名研學生在視頻中不去分享其他工作,而特意曬IPO相關內容或許就有這方面的原因。證券行業這種“偏食”的氛圍,不僅讓正式工忽略了嚴謹、保密等素質的重要性,也已經對年輕人工作導向造成了影響,長遠來看對金融市場良性發展很不利。
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所有企事業單位,只要以正規流程爲大學生提供實習機會,嚴格遵守培訓義務,幫助他們提前積累實際工作經驗,還是社會發展所需要的。真正的問題,在於機構自身必須首先提高責任與管理意識,在日常工作中把合規問題滲透進各個環節和細節。一盤散沙上建不起高樓大廈。只有先把自己的“漏洞”補好,纔有資格教育、培訓別人。(作者是北京絲路促進會會長、資深財經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