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藍新北市議員告發 鄭文燦遭列他字案偵辦

im.B案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因「這件事」被列瀆職罪被告。(中時資料庫)

im.B詐騙吸金案,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遭新北市議員林國春等人指控接受主嫌曾國緯請託,關心高階警察人事案,質疑鄭與高階警官是否知情im.B主嫌曾國緯是通緝犯並知情不報,告發鄭文燦涉嫌瀆職。北檢已將鄭文燦列爲「他字案」瀆職罪被告偵辦。

不過,鄭文燦也反控林國春、凌濤、林家興等7人誹謗,北檢也將林國春7人列被告偵辦。

im.B詐騙吸金案因捲入衆多政治人物涉案,除了鄭文燦外,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也被指控與主嫌關係密切,北檢表示,包括鄭文燦等政治人物涉案部分,均另案偵辦一併查明。

媒體報導鄭文燦與曾國緯曾有通聯,對方傳訊要求他提拔1名年初升上三線二星副局長的警界友人,鄭雖澄清他與曾不認識、沒往來、沒通聯,調查局、警政署也均澄清報導子虛烏有,與事實不符,籲勿以訛傳訛。

今年5月29日,新北市議員洪佳君,林國春、林金結、廖先翔至北檢告發鄭文燦瀆職,他們質疑鄭與高階警官是否知情im.B主嫌曾國緯是通緝犯並知情不報,是否涉及藏匿通緝犯。

林國春質疑,警察怎麼能跟詐騙集團的通緝犯勾結,且通緝犯可直接逮捕,等於是現行犯,但鄭文燦跟高階警察與通緝犯在一起,這不是變相的窩藏嗎?

林事後也在臉書貼文指,曾國緯不僅是詐騙犯,也是違反槍砲罪的通緝犯,2度被通緝在案,卻可經常與民進黨高官聚餐,這些官員難道沒窩藏人犯的嫌疑?敢說沒有跟詐騙集團掛勾?

不過,鄭文燦辦公室則指出,缺乏事實的抹黑已超過言論自由範圍,委任律師提告林國春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