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珠寶行夫妻收錢不給貨 藍寶戒、祖母綠千萬寶石涉挪用典當
▲顧小姐向珠寶行謝姓夫妻購買珠寶,付了2千多萬元竟然拿不到貨,珠寶還被拿去典當。(圖/顧小姐提供)
經營珠寶行謝姓、黃姓夫妻,遭指控從2016年因財務困難,開始侵佔消費者及上游盤商珠寶,用盡各種理由推延交貨,竟還拿客戶的珠寶去典當,至今未還,市值超過7千萬元。受害的顧小姐說,謝、黃2人還收掉公司另起爐竈,繼續賣珠寶騙人,希望大家當心。
記者21日下午去電謝男妻子黃小姐,詢問對盤商及客戶投訴的看法,黃小姐說,「如果你想了解的話,我請律師跟你說明。」但記者當天卻都沒到黃小姐所說的律師電話,記者隔天上午再傳簡訊,請黃小姐回覆,黃小姐纔回稱,「此案目前法院審理中,偵查不公開,不方便迴應,謝謝關心。」
顧小姐向《ETtoday》新聞雲投訴稱,本身從事珠寶設計工作的她,2016年因親友介紹,認識在西屯區經營珠寶行的謝姓、黃姓夫妻,同年11月至隔年6月間,陸續跟謝姓夫妻訂購23件市價2190萬元的珠寶。對方先取得她信任,讓她卸下心防,之後未依常規要求期限內交付珠寶,對方則屢次用珠寶還在師傅那邊加工修改等理由拖延。
▲▼顧小姐向黃小姐洽詢購買珠寶,兩人透過LINE討論。(圖/顧小姐提供)
殊不知,謝姓夫妻因財務困難,急需資金週轉,竟將她購買的藍寶戒、祖母綠、鑽石墜、耳環等7件共1021萬元珠寶侵佔入己,拿去當鋪典當。她2018年8月質問黃女,對方纔坦承拿去典當,怒向臺中地檢署提告2人侵佔。
豈知,謝姓夫妻改口否認侵佔,黃女辯稱,顧女確有給2190萬買23件珠寶,但寶石需要加工,沒有約定交付時間,也陸續交付珠寶,剩下7件認爲未交付前仍是她所有,纔會拿去典當;謝沒有參與買賣。檢察官認爲7件珠寶所有權仍屬黃女,雙方屬民事糾紛不起訴。
▲有被害人在兩夫妻開的珠寶行門口貼滿欠債還錢字樣。(圖/顧小姐提供)
顧小姐不服,聲請再議指出,部分寶石不須加工就可交付,事發當時對方有說幾個月時間,因此約定時間可認定1年內就可交付,但至今未交付,即使沒構成侵佔,也已構成背信。買賣過程中,黃女負責行銷,謝男負責收款,之後數次溝通過程,謝男均有表達意見,可見2人屬共犯。臺中高分檢認定,黃女有必要再調查,發回中檢重查;至於謝男不起訴的部分並無不當,駁回聲請。
顧小姐說,經她瞭解,還有不少上游盤商遭謝姓夫妻用借、寄賣等方式,拿到珠寶後只歸還部分,其他不是不還,就是沒給錢,用此手法至少得手7千萬元。兩人將原先公司收掉,現在還另起爐竈,在西區繼續開珠寶行營業。她除了要爭公道,要回自己的錢外,也要讓社會大衆知道他們的行徑,小心再被他們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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