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廣告進試卷”相關部門當有預警機制
4月9日,網上傳出上海市楊浦區初三第二次模擬考試語文試卷中,綜合運用版塊出現了幾乎整整一頁“餓了麼”相關題目。試卷被髮布至網絡後,引發廣泛討論。餓了麼方面迴應稱,沒有和教育部門和出題專家有過任何形式的接觸。
前不久,河南洛陽市澗西區2018-2019學年第一學期五年級語文期末考試卷第一大題的4道題目均與華爲手機有關,網友質疑這是給華爲手機變相做廣告。命題老師迴應稱,試題素材選自央視的公益廣告,不存在與華爲公司有商業合作的情況。
如今,楊浦區這份語文試卷中是不是植入廣告,教育主管部門也介入了調查。上海楊浦區教育局發佈的情況通報稱,經覈查,未發現該命題團隊成員和餓了麼訂餐平臺有商業往來,或參與相關商業活動、收受廣告費用的情況。
實際上,按照常理推斷,人爲植入廣告的可能性並不大。《廣告法》明確規定,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佈或者變相發佈廣告。違反規定者將被處以最高一百萬元罰款,還可能吊銷營業執照。以往,個別在學校違規打廣告的大都是一些小企業,對於華爲、餓了麼等大品牌來說,在試卷植入廣告的違法成本遠遠大於廣告效果,相信企業不會做這樣的傻事。
退一步講,即使企業願意,教育部門也未必敢接。近年來教育部三令五申禁止各類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校園,楊浦區教育部門和出題老師不太可能冒着被處分問責的風險頂風違紀。因此,這起事件大概率是一起過失事件。命題人單純從考查學生知識運用能力的角度進行命題,並沒有意識到客觀上已經構成了廣告行爲。
前述華爲廣告事件出現後,負責命題的洛陽市澗西區教育局教研室高老師曾解釋說,自己是無意間看到華爲的公益廣告,“這個視頻素材特別清晰,也能網上下載,它的語言很少,畫面很多,這會讓學生的視聽感受比較好。”應該說,這樣的命題思路本身也合情合理。如今,在楊浦區這起事件中,命題者的想法或許在於通過學生概括“餓了麼”的企業精神,分析“餓了麼”logo設計者的意圖,考查學生的歸納總結和分析論證能力。
去年10月,教育部下發《關於嚴禁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緊急通知》,要求加強校園日常監管,嚴格審批“進校園”活動。今年2月,教育部通報三起商業廣告進校園事件,再次強調提高思想認識,樹起風險防範屏障。明槍易躲,暗箭難防。人爲的商業廣告行爲容易識別和防範,無心之失造成的“被廣告”往往防不勝防。這兩起廣告事件都發生在語文考試中,這並非巧合。一方面,語文試卷引用的材料大都取之於媒體報道和公開文章,難免涉及一些企業的品牌名稱,導致廣告嫌疑;另一方面,命題者有自身的思維侷限性,在專注於材料考查價值的同時,容易忽視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
對此,除了要求命題人多長點心,自覺規避有廣告嫌疑的內容,更需要建立預警機制,提前發現問題,從源頭杜絕廣告。教育部門和學校應成立專門的審查委員會,對於學生使用的教輔材料、試卷、練習題等進行審讀把關。正所謂兼聽則明,廣泛聽取意見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命題過失,消除廣告嫌疑。漫畫/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