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信託系列報導-透過信託 花小錢高枕無憂
李翠芬表示,運用信託有很多好處,以安養信託而言,可以避免爭產糾紛,並將財產用在照料自身晚年生活上。她舉例說,之前分行送來一件個案,有位從年輕時就經營洗衣廠的林爸爸,工作努力多年,事業小有成就,客戶遍及北部各飯店。但是林爸爸現在年事已高,很不幸地又罹患中風,已無法繼續經營事業,且兒子認爲工作太辛苦不願意繼承家業,只覬覦林爸爸名下財產。
林爸爸決定將公司停業,並出售廠房設備。林爸爸在不知如何處理資金之際,與來訪的合庫同仁談及此事,合庫同仁瞭解其每月需要20萬元用於的醫療、看護及生活費,向林爸爸介紹安養信託的功能。
於是林爸爸將出售廠房設備之部分所得5,000萬元,與合庫銀行簽了份制式化的安養信託契約,而林爸爸僅付出3,000元的簽約金及每年15萬(5,000萬×0.3%)的信託管理費,現在生活過得舒適及平順。
由於辦理信託時,委託人(林爸爸)須將信託財產移轉至受託人(合作金庫銀行)名下,所以這筆5,000萬元財產,林爸爸的兒子無法動用,等這筆信託財產成爲遺產時,林爸爸的兒子纔有機會繼承剩餘的信託財產。
李翠芬指出,其實委託人不必將信託資金都放在定存,因爲現在定存利息太低了,可指定受託人將部分資金買投資級債券或基金,適當的財務規劃,其獲利甚至可以抵掉信託管理費還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