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助遭詐民衆要收錢 「再剝3人一層皮」騙46萬慘了
臺北地檢署
北市萬華警分局康定所前林姓警員,獲知有婦人因詐欺案被騙400多萬,竟趁機向被害人表示他認識專業駭客,可從網路查找到騙錢者,但要先預收6萬元訂金,萬華分局查出林員林涉嫌貪污,將他送辦,並記兩大過免職。臺北地檢署查出林男涉案不只一件,共涉向4人詐騙,其中1人未得逞,共詐取46萬元,林另涉非法查詢報案人個資,7日依貪污、僞造文書罪及個資法起訴林男,並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警方調查,25歲林男爲2018年特考班畢業,曾在桃園龜山分局服務,後轉調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他因家庭問題,曾向銀行、民間公司借款200多萬,因無力償還被強制扣薪,疑似經濟狀況拮据。
4月時林偶然獲知,有婦人被騙400多萬,竟設法私下聯絡被害人,與對方19日約在派出所碰面,因當事人有事,改由她的女兒出面。
林告知對方,他認識技術專精的駭客,可以協助找到犯嫌、追回被騙財物,但是要先收6萬元訂金,被害人女兒聽後半信半疑,最後將過程向萬華分局求證。警方將林移送北檢,檢察官偵訊後諭知林以5萬元交保。
檢方再查出,林涉嫌於去年9月15日、10月25日至27日、今年4月分別以LINE電話、甚至在派出 內以相同理由詐騙3人,1人未得逞,共詐騙40萬元,但3人並未提告。另林男今年4月19日在派出所辦公室,以公務電話登入165反詐騙系統平臺,查詢報案人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