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競選小物分潤?林延鳳:小草捐錢被剝好幾層皮

民進黨議員林延鳳質疑,賣衣服賣小物、開演唱會等收入都是進木可,競總還要付授權金給木可,然後木可再把錢匯給柯文哲以及支付費用給民衆黨這些有領薪水的人,這有沒有洗錢的疑慮。(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深陷政治獻金案,民衆黨臺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17日也遭檢調約談,更傳出民衆黨藉由黃等人吸引民衆捐款,透過折扣碼發放競選小物並從中分潤。民進黨議員林延鳳表諷刺,「賣木可小物不等於政治獻金」這種法盲的話講給自己聽就好,講給檢察官跟大家聽會被笑死。

林延鳳指出,根據內政部2011年的函文解釋,候選人或政黨要辦餐會、義賣、演講會、演唱會等活動來募集政治獻金都可以,但重點是必須依法申報、收支要逐筆紀錄並存入專戶,同時募款餐會與義賣品項所得必須「全額列爲政治獻金收入」, 即使有「不相當對價給付」也屬於政治獻金範疇,意思是柯文哲辦募款售票演唱會1張8800元必須列入政治獻金收入。

林延鳳說,請民衆黨不要以爲用「賣木可小物不等於政治獻金」來爲自己洗白有用,這種法盲的話講給自己聽就好,講給檢察官跟大家聽會被笑死。競選期間有領薪資給付的人,販售候選人的小物還要再領木可的勞務報酬,還敢說木可跟民衆黨沒關係,這代表小草捐的錢被你們剝好幾層皮,募款小物沒有入政治獻金帳戶,沒有用在選舉而是淪爲柯文哲的私房錢,甚至用來買房,小草們情何以堪。

林延鳳更質疑,當時賣衣服賣小物、開演唱會等收入都是進木可,競總還要付授權金給木可,然後木可再把錢匯給柯文哲以及支付費用給民衆黨這些有領薪水的人,這有沒有洗錢的疑慮嗎,果然民衆黨的思維跟作爲都如此與衆不同。

民衆黨議員陳宥丞表示,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募款小物歸募款小物,一碼歸一碼,無法接受將金流混爲一談的說法,也對於認真負責和努力付出的人不公平。

陳宥丞也強調,競選小物根本不是抽成,當時每個人都付出時間、交通和勞務,還要上節目辯護,這些成本絕對都高於流言所傳,「我個人很反對,也不支持這叫抽成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