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220噸塑料廢棄物硬拗「下腳料」 從南投丟到臺中
▲不法業者到臺中南投倒廢棄塑料都不起訴,卻栽在彰檢手中。(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鹿港及花壇等地被不法業者利用夜間傾倒廢塑混合物有220公噸,2018年10月間遭到檢舉,彰檢追查下發現負責清運的26歲曾男也曾將廢料棄置南投、臺中,被捕後都辯稱是可回收利用腳料,獲不起訴處分,彰檢蒐集證據後,將他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以再犯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準。
彰化地檢署指出,2018年10月陸續接到檢舉,有大貨車利用夜間至花壇、鹿港偏僻地點傾倒廢棄塑膠混合物,且數量非常多,指派檢察官姚玎霖、施教文負責指揮保七總隊三大二中隊,會同彰化縣環保局等局處偵辦,經過半年追查,掌握曾男涉嫌重大,近日見實機成熟,傳喚相關業者到案說明。
彰化檢方說,該批廢棄物爲中部一健身器材工廠生產跑步機時,裁切剩下的跑步邊帶,南投市曾姓清運業者涉嫌重大,查出他在2017年3月間曾將這批塑膠混合物,僱車載到南投縣草屯鎮一處偏僻地點亂倒,遭人檢舉。南投檢方查獲後,曾男辯稱這是下腳料,準備再加工利用,只是暫時堆置,檢察官採信,要求限期清除後作成不起訴處分。
2017年6月,曾男又將廢料載至臺中某處河川地傾倒,又被檢舉告發,他二度向檢方辯稱,只是暫時的下腳料,臺中檢方再度採信曾男說法,要求他限期清除,依然做出未起訴處分。
曾男變本加厲,2018年10月,又將廢棄物傾倒彰化鹿港及花壇等地,再遭舉報,檢方經過半年追查,6月19日展開搜索,偵訊後認爲曾男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沒想到曾男又搬出下腳料說詞,也遭法官採信,駁回聲請。
彰化檢方再蒐集曾男於臺中、南投傾倒證據提出抗告,經臺中高分院撤銷原裁定,併發回彰化地方法院,19日重開羈押庭,檢方蒞庭指稱,若是可利用下腳料,怎會到處亂倒在偏僻地點,主張是事業廢棄物無誤,法官終於認同,將曾男裁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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