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販轉售劣質芒果 臺南市政府主動追查絕不寬貸
▲臺南市玉井芒果果農,將受損的芒果售予經銷商要製成芒果加工品,卻遭二手商轉以青果出售予消費者,臺南市消防官主動查處。(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玉井芒果果農,將受損的芒果售予經銷商要製成芒果加工品,卻遭二手商轉以青果出售予消費者,雖然購買芒果之消費者已經辦理退貨,該二手商也全額退款,消費爭議已經和解,但事涉消費者權益,臺南市長黃偉哲指示臺南市政府法制處派員查處。
7月14日消保官至玉井青果集貨場查覈及調查,並警告該二手商,禁止再將品質不佳要製成加工品之芒果,以青果販售予消費者,否則依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查處。
臺南市法制處長陳月端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認爲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者,應即進行調查。於調查完成後,得公開其經過及結果。
經調查,認爲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應命業者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必要時並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該商品之經銷,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業者違反主管機關依消保法第36條規定所爲之限期改善或停止經銷之命令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臺南市政府重申,芒果是臺南重要的農產品,也是許多人賴以維生的作物,市府不容許不肖攤商用不當手段,破壞果農們長期累積的優質形象,市府呼籲消費者,請安心到臺南產地購買芒果,市府會加強查緝不肖攤販,絕不寬貸,大家安心購買貼有安心標章的產品,也請守法的攤商跟政府一起合作,勇於檢舉不肖的同業,共同守護優質的芒果。若有消費問題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