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2歲童做拱橋動作撞青臉 男替友顧子涉妨害發育被起訴
一名葉姓男子去年入監,將兩歲多的孩子委託邱姓友人照顧,幼兒園發現葉童身上陸續出現多處瘀傷送醫,經院方判斷有高度兒虐之虞。檢警偵辦發現,邱數次以不當管教方式傷害葉童。臺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涉犯刑法之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邱。
全案源於,去年葉男因入監、妻子忙於工作,便委託由邱照顧兩歲多的孩子。同年11月起,葉童就讀的幼兒園發現,葉童身上陸續出現多處瘀傷,將葉童送往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學院就醫,經院方兒少保護醫療中心判斷,有高度虐童之虞,便啓動檢警早期介入偵辦機制,循線調查。
檢方查出,去年11月至12月間,受託照顧葉童的邱陸續在葉童住處或不詳地點,要求葉童在地板溼滑的浴室內做出拱橋的體罰動作,葉童因手部力量不足而滑倒,面部撞擊地板;此外,邱至少兩次持愛心小手及徒手揮打葉童的左右手掌、腳掌及臀部。
檢方認定,邱涉嫌凌虐葉童6次,涉犯刑法第286條第1項之妨害幼童發育罪,於今年4月底依法提起公訴。
臺北地檢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