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工作站巧解物業糾紛 化“煩心事”爲“和諧曲”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瑩 通訊員 鍾小玲
“多虧了工作站的法官和調解員這麼負責,不厭其煩地幫助我們業主和物業公司進行溝通、協調解決問題,化解了我們的煩心事!”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某小區業主連聲向泉港區人民法院峰尾法官工作站的法官表示感謝。
據瞭解,陳某是泉港某小區的居民,自2020年7月起開始接受某物業公司提供的各項物業服務。因對物業服務不滿意,陳某自2023年12月份起便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累計拖欠某物業公司物業服務費三千餘元。在多次催討無果後,某物業公司向泉港法院遞交了起訴狀,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後將案件轉至峰尾法官工作站。
駐點法官收到材料後,立即啓動“法官+特邀調解員”模式進行訴前調解,力爭實質性化解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物業服務的質量不好,樓梯的電燈壞了,向物業一直反映都沒來修理,我們纔不繳納物業費……”在瞭解陳某不繳納物業費的緣由後,法官向物業公司建議要及時迴應業主反映的問題,引導物業公司實地勘察、利用公維金開展設施修繕,助力物業公司提高物業服務質量。
同時,法官耐心向陳某釋法說理,告知其不履行繳納義務需承擔的法律後果,引導陳某依法表達訴求,並勸說其依約履行義務。
最終,在法官和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協議,陳某當場履行了支付物業服務費的義務,這起物業糾紛得到了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