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准押邱軍主要理由曝光 檢方要查是否酒後駕車

歌手邱軍涉嫌在基隆市開車肇事逃逸,並造成李姓計程車司機傷重死亡,檢察官偵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基隆地方法院法官今晚審理後說,難認邱有逃亡之虞,但是否酒後駕車尚待檢方調查,邱的手機也有遭遠端操控刪除內容可能,因此准予羈押禁見。

邱軍去年12月27日凌晨4時許,開車行駛基隆市信一路,撞擊站在車道與人聊天的李男。車禍發生後,邱軍開車續往前行駛約50公尺曾停車,也有人拍打車身,但邱未下車,駛離現場,兩天後才前往警局製作筆錄。

李男今年1月3日死亡,基隆地檢署檢察官今依涉嫌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罪嫌傳訊邱軍。爲確保邱軍到庭,警方持傳票與邱相約在臺北見面,開偵防車載他前往基隆地檢署。

邱軍穿黑色外套、戴黑色帽子、並戴口罩,下車後面對媒體詢問是否酒駕、要不要向死者和家屬道歉不發一語,快步爬樓梯上4樓,進入偵查庭接受檢察官訊問。

檢察官偵訊2個多小時後,認定邱軍涉犯刑法第185條之4第1項後段,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而逃逸罪、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及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基隆地院今晚7時30分許收受檢察官聲請羈押聲請書及卷證,法官先閱卷,晚間9時開庭審理後指出,邱男在案發後雖有逃離現場,但事後都有應通知及傳喚自行到案,難認犯罪後有逃亡之虞。

法官說,檢察官在羈押聲請書中,就發生車禍原因,提及認爲邱軍有酒後駕駛情形,此一情節尚待檢察官調查當日用餐狀況,有必要傳喚相關證人釐清。邱軍的手機尚未經數位還原,仍有遭遠端操控刪除內容之可能。檢察官認爲邱軍有與證人勾串、滅證之虞有理由,法官認爲無從以具保防阻發生,裁準邱軍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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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邱軍開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涉嫌肇事逃逸,並撞傷李姓男子致死,檢察官聲押,基隆地院法官今晚裁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歌手邱軍開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涉嫌肇事逃逸,並撞傷李姓男子致死,檢察官聲押,基隆地院法官今晚裁準。記者邱瑞傑/翻攝

歌手邱軍開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涉嫌肇事逃逸,並撞傷李姓男子致死,檢察官聲押,基隆地院法官今晚裁準。圖/讀者提供

歌手邱軍開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涉嫌肇事逃逸,並撞傷李姓男子致死,檢察官聲押,基隆地院法官今晚裁準。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