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關係就送iphone」誘騙少女 男醫院指侵國中生判決出爐

吳姓男子照顧住院的母親時,結識臨牀照顧繼父的國中少女,吳男竟用iphone引誘少女與他發生關係,少女最後在病房廁所內替吳男口交還遭指侵,事後卻沒拿到iphone,少女父母親得知後報警提告。高雄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無男3年8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吳姓男子照顧住院的母親時,結識臨牀照顧繼父的國中少女,吳男竟用iphone引誘少女與他發生關係,少女最後在病房廁所內替吳男口交還遭指侵,事後卻沒拿到iphone,少女父母親得知後報警提告。高雄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無男3年8月,可上訴。

2020年12月,吳男的母親因病住院,他隨侍在側,同時間發現臨牀男子的國中女兒相當乖巧,閒聊之間發現小女生想要手機。某日,吳男趁少女繼父上廁所時與她攀談,表示願意送一支全新的iphone給她,但必須要跟他口交。

當天晚上少女就與吳男相約,趁牀上家人睡着後溜進廁所,被吳男要求口交且指侵,吳男當時還要求發生性關係,但她不願意,就直接離開廁所。

事後少女沒拿到iphone,又怕繼父知道這件事,便主動向父母坦承此事。少女母親表示,事後曾約吳男到家中談判,吳男很激動地強調是少女誘惑他,但也承認有用手機引誘少女。少女父母不滿吳男態度,報警提告。

少女指控,吳男先是送她一支雜牌的舊手機,某日還約她到醫院隱密的陽臺,問她會不會自慰或有無性交經驗,她回答「不會」,吳男就說要教她,還問她要不要試試看。結果吳男不但強吻她,還摸她胸部跟下體,之後又用iphone引誘她到廁所發生關係。

吳男辯稱,他看見少女的手機很舊,因爲他小時候貧窮過,知道手機對少女這個年紀的小孩來說是奢侈品,才問她「我家裡有不要的手機,要不要?」,少女說好,他就把舊手送給她。

吳男律師強調,少女事發後一個禮拜才告訴父母並提告,其心可議。醫院診斷書也證實,少女的處女膜撕裂傷爲舊傷,少女的繼父還曾對吳男告誡「少女有不好的前科,會亂說話」,可見少女的品行不佳。

法官痛批吳男未能剋制情慾,以提供手機作爲對價的方式,引誘少女與他發生關係,嚴重影響少女身心發展及人格養成,損害少女日後對於兩性關係的認知,且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也未賠償少女所受損害。念在吳男行爲過程中並未違反少女意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3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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