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2.5小時 李恆隆律師:給蘇震清的2千萬是「借貸」
▲SOGO前負責人李恆隆被指控行賄,2日前往臺北地院出席羈押庭。(圖/記者遊宗樺攝)
立法院傳出跨政黨多名立委收賄案,臺北地檢署聲押現任4名立委、1黨主席及相關涉案人共10人。遭控行賄的太流公司前負責人李恆隆2日下午現身羈押庭應訊,辯護律師杜英達表示,李恆隆與蘇震清2000萬金錢往來是「借貸」關係,開出的支票均有備註「借貸」,並非外傳用現金或匯款,更不是行賄。
杜英達開庭前表示,本案卷宗多達11卷相當繁雜,初步看完聲押書後就要上場辯護,李蘇2人2000萬金錢往來是借貸關係,李恆隆給錢的方式都是開支票,備註均有寫明是「借貸」、帳上也都有紀錄,並非外傳的以匯款方式行賄,也非檢方指控的以現金行賄製造斷點。
▲蘇震清的前辦公室顧問主任郭克銘被檢方指控,涉嫌擔任行賄白手套。(圖/記者遊宗樺攝)
至於檢方指控公聽會有固定價碼,他表示公聽會是外包給公關公司做的,李恆隆不清楚外包業者會如何運作,但檢察官聲押書卻只紀錄「難聽的」,顯對被告相當不公平。他也透露,李恆隆年近70歲又曾換腎,必須要定期服藥,既然本案被控行賄總額4000萬元,希望法官能以此爲標準,審酌後讓李恆隆交保。
臺北地院2日下午3時半召開羈押庭,全案歷經2.5小時的訊問後,法官6時許諭知,李恆隆暫押候審室,3日下午將繼續訊問。
李恆隆被檢方指控,涉嫌行賄蘇震清、陳唐山,陳超明、廖國棟,徐永明等5名現、卸任立委數10萬元至2000萬元不等金額,由立委們利用質詢、審預算、舉辦公聽會等職權,施壓經濟部官員變更《公司法》相關規定,或直接撤銷最大股東、遠東集團增資登記,希望藉此奪回SOGO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