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宣控對手涉弊案 陳麗娜獲不起訴

陳麗娜。(本報資料照)

國民黨高雄議員陳麗娜,去年接受黨內徵召,與尋求連任的民進黨候選人瑞隆競選高雄第8選區立委,陳麗娜選舉期間在選區內發放自制文宣內容疑似影射對手涉及慶富弊案,隨後賴瑞隆不滿提告,但檢方認爲文宣內所寫的事件可受公評,偵結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今年1月立委選舉前,陳麗娜委請派報社小港、前鎮一帶廣發印有「賴瑞隆當海洋局長時,高銀借錢給慶富」、「賴瑞隆當立法委員時,堅持把慶富的『弊』字拿掉」等文宣,並在馬路上掛起「是誰?反對調查富案?支持成立特偵組」等布條,賴瑞隆認爲此舉已違反選罷法,對陳麗娜提告。

但檢方偵查時,認爲陳麗娜發的文宣只是「客觀陳述」賴瑞隆任職海洋局長期間高銀曾貸給慶富公司,並無其他具體指述,賴有發言要把慶富案的「弊」字拿掉,因此文宣內宣不算「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所以全案偵查終結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