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僑外生留臺 勞部擬再增配額
爲優先延攬來臺求學畢業的僑外生留臺工作,勞動部採用無薪資下限的「評點制」已行之有年,今年配額6000人將屆上限,勞動部已鬆口,有滾動調整配額的空間。(本報資料照片)
放寬僑外生留臺有譜!爲優先延攬來臺求學畢業的僑外生留臺工作,勞動部採用無薪資下限的「評點制」已行之有年,今年配額6000人將屆上限,勞動部已鬆口,有滾動調整配額的空間。另僑外生則呼籲開放個人工作許可並納入就業保險。
過去要求外籍專業人才薪資須達4萬7971元標準,但部分學門大學畢業生難達成,勞動部因而從2014年起實施僑外生「評點制」,只要其他項目分數達標即可留臺工作。起初名額2000人,去年起增至6000人,去年初次申請聘僱許可達5313人次、使用率近9成;以每年約1萬3000餘名僑外畢業生而言,約近半數僑外畢業生選擇留臺工作,人數最多是馬來西亞5300人,近年印尼及越南也成長快速。
由於評點制未規範薪資,有部分行業以基本工資聘用僑外生後,並要求從事如作業員、接待人員等基層工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說,評點制仍是外國專業人才,一旦稽查發現從事與許可無關的工作,可依就業服務法開罰3萬元至15萬元。
此外,外界也希望再鬆綁評點制人才相關規範,如開放個人工作許可。境外生權益小組成員阿草表示,相較聘僱臺灣人的公司不用任何條件,聘僱僑外生的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公司行號要達一定規模,導致部分畢業生難找到合適的工作未能留臺。
來自馬來西亞、在臺已工作逾10年的覃莉妏說,新創公司、中小型公司難達成資本額、營業額等門檻,找工作時只能往大公司找,也曾遇過已經錄取報到,人資覺得申請十分麻煩,因而不願聘用。即使已取得永久居留證,但仍不適用就業保險,萬一公司倒閉、遭資遣時,就無法獲得包括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等協助。
畢業後在臺灣工作許久的楊冠義直言,由於每份工作皆需要工作許可,因此如上節目受訪、寫專欄等都要額外申請工作證,十分麻煩。目前臺灣人力短缺,建議勞動部應放寬公司規模標準門檻或發放個人工作許可,讓更多僑外生留下來工作。勞動部迴應,個人工作許可將透過跨部會平臺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