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口上萬噸廢棄物 環保犯罪團體獲利逾3億元遭起訴
桃園地檢署偵破一起非法處理廢棄物出口境外案。一名吳姓男子擔任馬可斯公司登記負責人,與吳姓、王姓實際負責人對外向多家公司收取廢塑膠磚、廢電纜線等廢塑膠混合物,加工製成塑膠粒子後出口至中國大陸等地,非法處理廢棄物總重量高達1萬1381公噸,不法所得初估新臺幣3億9479萬元。檢方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吳姓被告等11人。
民衆日前向環境部環管署北區管理中心檢舉,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發現自前年3月間起,由被告吳姓男子擔任馬可斯公司登記負責人及新屋廠廠長,另名被告吳姓男子則爲馬可斯公司實際負責人,以每公斤3至5元價格,對外向佳〇公司等多家公司收取由餐盒、便當盒塑膠薄片壓合製成的廢塑膠磚、廢電纜線等廢塑膠混合物,堆置馬可斯公司新屋廠、中壢廠。
吳姓登記負責人在新屋廠使用破碎機、粉碎機將廢塑膠混合物破碎、分選及打包,將加工後的廢棄物載往中壢廠,再由吳姓實際負責人使用塑膠抽粒機將廢棄物製成塑膠粒子,將裝有廢塑膠混合物的貨櫃出口至中國大陸、東南亞等地。
前年11月10日起,馬可斯公司實際負責人改由被告王姓男子擔任,並以每公斤3至10元不等價格,對外向佳〇公司等公司收取廢塑膠混合物,並堆置在新屋廠由吳姓登記負責人、被告龔姓男子使用破碎機、粉碎機就廢塑膠混合物加工,依王男指示將打包或以太空包裝袋的廢塑膠混合物裝放貨櫃,表層再以電線皮細屑或塑膠再生粒子等符合出口報單項目的產品掩飾,以規避遭海關檢查的風險,隨後出口至中國大陸、東南亞。
另吳姓實際負責人經營的益〇塑膠公司未領有許可,不得收受、處理廢塑膠混合物,也於去年2月7日前收取廢電線皮、雜電纜及混雜塑膠的廢塑膠混合物至塑膠公司廠區內外進行堆置、貯存。
案經專案小組蒐證完備,今年2月7日檢方至馬可斯公司廠區執行搜索,並拘提吳姓登記負責人聲押獲准,檢方分析相關事證後,再拘提吳姓實際負責人亦聲押獲准,再執行第2波搜索,傳喚拘提其餘被告到案,並分別命5萬元至30萬元具保。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王念珩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桃園分局,並結合環境部環管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桃園市環保局偵辦馬可斯公司等6間公司非法處理廢棄物出口境外案件,認吳姓被告等11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之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於近日偵結起訴。
檢方審酌,堆置於馬可斯公司新屋廠、中壢廠及益〇塑膠公司廠區內外的廢棄物數量甚爲龐大,且合併已佯裝貨物出口的廢棄物,非法處理廢棄物總重量高達1萬1381公噸,所獲不法所得初估新臺幣3億9479萬元,已破壞環境衛生及影響民衆健康甚鉅,倘若不慎引發火勢更可能造成公共危險。
檢方認爲,2名吳姓被告及王姓被告等人曾共同將大量廢塑膠混合物出口至中國及東南亞等地,嚴重影響國家國際形象,建請3名被告求處有期徒刑3年6月以上,其餘被告則分別求處1年8月以上或1年2月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吳姓男子擔任馬可斯公司登記負責人,與被告吳姓、王姓實際負責人對外向多家公司收取廢塑膠磚、廢電纜線等廢塑膠混合物,加工製成塑膠粒子後出口至中國大陸等地。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被告吳姓男子在桃園新屋廠區使用破碎機、粉碎機將廢塑膠混合物破碎、分選及打包,將加工後的廢棄物載往中壢廠製成塑膠粒子,將裝有廢塑膠混合物的貨櫃出口至中國大陸、東南亞等地。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被告吳姓男子在桃園新屋廠區使用破碎機、粉碎機將廢塑膠混合物破碎、分選及打包,將加工後的廢棄物載往中壢廠製成塑膠粒子,將裝有廢塑膠混合物的貨櫃出口至中國大陸、東南亞等地。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被告吳姓男子擔任馬可斯公司登記負責人,與被告吳姓、王姓實際負責人對外向多家公司收取廢塑膠磚、廢電纜線等廢塑膠混合物,加工製成塑膠粒子後出口至中國大陸等地。圖/桃園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