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國產化風雲錄 靠補貼加強輔導 最終怕是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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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指控我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讓經濟部決定,在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開放國產化政策,另以加強輔導措施扶植國內業者。學者指出,若未來政府執意要靠加強輔導措施,透過補助國內業者,淡化國產化開放的實質衝擊,最後會是一場空。

針對離岸風電第三期區塊開發的產業關聯政策、亦即國產化政策方向,經濟部近日基於臺歐盟諮商的協議方向,以及國內風場如期建置的前提,對前三階段做出初步決定。已與經濟部簽署行政契約的3-1期,將「依法行政」,國產化相關政策沒有改變;而已公開招標的3-2期,經濟部表示,選商規則及產業關聯政策不變,但將在未來的3-3期正式實施「國產化開放」。

關於3-3期部分,官員進一步指出,大方向是開放,但還是希望能讓國內業者在產能、品質和價格方面,在國際上有競爭力,因此,可能會推出一些加強輔導措施扶植,使國內業者「長大到有競爭力」、提升供應鏈能力。

由於距離3-3期招標還有段不短的時間,官員強調,屆時仍要參考釋出多少容量,與當時的國際產能狀況,但確定的是,最後會開放到什麼程度、是開放所有項目或大部分項目,「國內業者的國際競爭力,將成爲一個決定性指標。」

有學者認爲,「加強輔導措施」值得持續關注,如果形同用補貼讓國內業者生存,恐怕會步上補貼多年仍未成功長大的後果。學者指出,離岸風電供應鏈的國內業者真正「走出國門」的少之又少,還要面對亞鄰如中國大陸、南韓、日本更快的發展速度,難度很高。

經濟部官員則分析,全球對風電的需求越來越大,到3-3期時,國外業者不一定買得到料,或可能出現設備太大不適合運輸等情況,這時候,國內業者還是有一定的優勢。

只是,不管態度如何樂觀,當「加強輔導措施扶植國內業者」的政策,遇到「向來遵循國際規範」的歐盟時,能否淡化「國產化」的質疑,不無疑問,擺在眼前的現實是,政策確實已因歐盟歐的控告而改變,政策的變動,不但牽動着離岸風電的未來,也讓未來的產業政策充滿了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