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梨遭起12年前黑底 曾當車手騙高雄阿嬤47萬 控警拗他認罪
鳳梨遭起底12年前曾是車手,詐騙高雄阿嬤47萬元。(圖/鳳梨 吳泓逸facebook)
上月(31日)連千毅宣佈向鳳梨提告公然侮辱、恐嚇危安,更加碼爆料鳳梨吳泓逸2012年時,曾當車手,詐騙高雄阿嬤47萬元,被依僞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對此鳳梨也發文澄清,這是事實,並呼籲年輕人:「千萬不要去當車手跟小蜜蜂,那真的會被關很久。」
據當年判決書指出,鳳梨吳泓逸,綽號「小虎」,於詐騙集團成員,假裝自己是檢察官,通知高雄的曹姓阿嬤,有人冒用她的身分身分證到醫院領取心臟疾病之相關補助款,案件目前在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因其屢經通知均未到庭,須依指示交付現金新臺幣47萬元,並與阿嬤約在電信門口交款。
接着吳泓逸到高雄市鳳山區某超商,接收詐欺集團成員僞造之「臺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後,再由詐騙集團成員事先交付僞造之「法務部地檢署監管科」公印1 顆在上開收據上用印,騙阿嬤依約交付47萬元,事後阿嬤驚覺自己受騙,立刻報警提告。
鳳梨辯稱,他當時有憂鬱症,找不到工作,有一位大哥是做小額信貸,介紹他去瞻前顧後,看借錢的人有無帶其他朋友來,雖然他有參與高雄阿嬤整個取款的犯案過程,但他不知道這是詐騙行爲,是警察要他承認他才認罪的。
法官認爲,鳳梨當時和警察談笑自如,並無發現員警以脅迫、恐嚇的言語,且當時他滿20歲,不思以正當途徑賺取錢財,加入詐欺集團參與共同詐欺取財等犯行,利用民衆法律知識不足對於司法程序之不瞭解,假借司法機關之名義,交付僞造之公文書,被依僞造公文書罪,處吳泓逸有期徒刑1年6月。
遭連千毅爆料不堪過往後,鳳梨也在臉書發文寫下:「他說的確實是事實,我想借由這個機會勸勸時下年輕人,這個社會是有法律的,做壞事是會被關,該開庭要去開庭,該欠國家的刑期還一還,醒各位千萬不要去當車手跟小蜜蜂,那真的會被關很久,剛好暑假要到了,順便宣導一下,提醒一下各位同學歹路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