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侖:恐嚇與激勵
問:
馮叔,我是一個創業者。團隊裡的一個夥伴最近時常跟我抱怨,說是管不住自己手底下的員工。他有個習慣,我覺得可以稱之爲「以罰代管」。下屬活沒幹好,他就威脅扣工資或者扣年終獎。但有些員工就覺得,「扣,扣唄,我幹這活,就爲了這點獎金?」似乎他們對績效、激勵都比較無動於衷,面對這種心態的員工,該怎麼辦呢?
馮叔:
這讓我想起一部講香港江湖故事的電影,《跛豪》。「跛豪」是一個黑社會大哥,他在發跡的過程中很捨得給錢,願意出錢替港警裡的某些人買探長的職位,於是得到了他們的保護。
後來,由於香港成立了廉政公署,這些人就不敢拿錢了。
有一次,「跛豪」遇到了事,又要找香港警察幫忙。幾個人來了之後,他把一堆錢放到桌子上,說是給大家一點茶水錢。
但是這一次沒有一個人拿錢。他很詫異,過去一直都是「我給你們錢,你們替我辦事」,直截了當。「現在你們居然不這麼玩了」,他開始覺得,「世道變了」。
然後其中一個人還說家中老母病了,得先離開。「跛豪」就知道這人想跑,於是吩咐手下的兄弟,「照顧好他」。
過了一會兒,小弟拿回來一隻剛砍下來的手,往錢上一扔,說,「那誰誰很客氣,走的時候不好意思拿錢,委託我們替他拿。」
其他幾個人一看這架勢,不拿不行了,於是趕緊都把錢拿了。
「跛豪」的做法,是一種恐嚇。
你合夥人的做法,其實也是一種恐嚇。恐嚇是一種負面的激勵,也是最差的激勵,而且這種做法會越來越無效。
我覺得,對你的員工而言,其實錢也重要,但有可能不是最重要的。或者說,赤裸裸地表示「幹好了,多拿兩萬塊,搞砸了,扣兩萬塊」,這種溝通方法,大家不接受,讓錢變得不重要了。
有效的做法是把事的使命和意義放前面,說服大家去完成組織的目標,然後順便提到錢,做好了給多少獎勵。應該從正面來激勵,而不是進行恐嚇。
問:
說到恐嚇,我想到,其實很多家長是非常擅長恐嚇的,「你再不吃我就收了」,「你再不起來我就走了」,等等。有的管理者是這樣長大的,所以進入職場之後,也會習慣性地恐嚇下屬,「不行就扣工資」「再幹不好,就把你們優化了」……這種習慣該怎麼改進呢?
馮叔:
這其實是缺乏領導力的表現。在職場當中,哪怕是一個小部門的領導,也需要不斷提升自己的領導力。
所謂的領導力,我覺得,其實就是幾個能力的組合。
第一,前瞻力。領導者要能比別人看得更多、更遠一些,你要帶領別人往前走,如果沒有前瞻力,別人跟着你就會迷失。
第二,執行力。如果缺乏執行力,往往連自己的一點事都捯飭不明白,更別說領導別人了。執行的過程中,要有溝通和說服的能力。領導者要組織大家幹活,就得溝通、說服,否則大家爲什麼要跟着你走?
第三,承擔責任的能力。
當然,如果再通俗一點說,也可以用另外的詞彙來表達。
我曾經講過,一個好的領導者,要做好三件事:指道、扛事、買單。
指道,就是告訴大家要做什麼事,給大家一個方向。大家跟着大哥,大哥就得指道。指道的能力其實就是前瞻力。
扛事,實際上就是執行,你得有力量帶着大家解決問題,把所有難題一一化解了。
買單就是負責任,最後的事全是你兜底。當大哥永遠都是買單。單都買不起,當不成大哥。
我們看黑社會電影,出來混當大哥,不是砍人的,都是小弟拿刀砍。小弟拿刀砍人,完了跟大哥要錢,大哥都在後面喝茶,最後買單。
從創業、做企業的角度來說,要買全單,一直買。
什麼是買全單呢?就是哪怕公司破產了,債務要清償,也要一直買單到最後一分錢。沒有兜底買單的精神,沒有承擔風險的能力,就做不了企業家。這就是爲什麼現在很多創業者半道都回來了,太辛苦了,這活真不好乾。
我這幾年有一個感受,一個創業者怎麼就算有成就?有一直買單的能力。我們總說,「這老闆買了30年單了,還沒倒,了不起。」現實中,很多創業者買了5年單就買不動了。
我曾經看過一個故事。一個江湖上的人犯了事,被槍斃了。他去刑場那天,他太太拿出幾萬塊錢給他手底下的人,說,「這是替大哥最後一次出糧。」所謂「出糧」,就是發工資。也就是說,大嫂替大哥把單買到了最後一刻。當然,這幾個人也跟着大嫂到了刑場去收屍。
總之,作爲領導者,最重要的是要負責任,買單是負責任的一種形式。
在職場中,作爲領導者或者是部門經理,一有事,要麼推給上邊,要麼就向員工甩鍋,罵下邊的人。動不動就說難,其實是沒有準備承擔責任。這樣的人,當然不是好的領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