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排廢水 放射性遠超過臺電

日本擬排放福島核事故廢水入海,我駐日代表謝長廷卻說,臺灣電廠廢水也是排入海,臺電昨表示,臺電排放的反應爐冷卻用水與日本接觸到爐心爐水完全不同,圖爲核二廠出水口。(本報資料照片

日本規畫排放福島核事故廢水入海,引發外界抗議,不過我駐日代表謝長廷則反說,臺灣3座核能發電廠的廢水也是排放入海,臺電昨日表示,臺電排放的反應爐冷卻用水與日本接觸到爐心的爐水完全不同,日本福島一廠發生核災爐心熔燬,帶有放射性的爐水,其放射性強度遠超過臺電正常運轉的核能電廠。

臺電冷卻水 無排氚問題

一般來說,核電廠排放水分爲四大類,首先是反應爐外圍,利用水路引進海水冷卻爐溫,如同水冷式汽車引擎冷卻水;一種是用來清洗廠內衣服器具的清洗用水,第三爲空調冷凝水;最後一種纔是幅射性比較高的爐內系統循環機件泄水」,也就是俗稱的爐水。

臺電表示,核電廠反應爐冷卻水是引用海水將熱量帶走,排出時海水溫度會上升,但不會有排氚的問題,少數因系統維修等需排出的廢水,也會處理後在原能會監督下才排出。

爐水經過濾 百分百回收

至於「機件泄水」,是在反應爐系統內密閉循環,有一定輻射劑量,臺電並不對外排放;在覈電機組大修時,會把這些水拿出來過濾,把機件鐵屑雜質留下去做固體廢棄物,水的部分則再回收,送回爐內循環使用,百分百回收。反觀福島一廠因發生過核災爐心熔燬,其爐水帶有放射性,但日本政府想借由過濾吸附方式,各國均擔憂這種作法是否能達到預期效果

廢水廢氣輻射 遠低於法規

臺電指出,我國對一般人的輻射劑量的法規限值爲1毫西弗/年,檢視各核能電廠歷年實際排放對民衆的輻射影響均在年法規限值(1毫西弗/年)的千分之一左右。且臺電各核能電廠歷年放射性廢氣、廢水排放及監測結果均在正常狀態,符合法規要求,無任何異常排放。

臺電表示,2002年臺電核三廠實際排放氚廢水爲39.9兆貝克、廢氣爲10.2兆貝克。其對民衆的年輻射劑量影響,廢水爲0.00006毫西弗、廢氣爲0.0004毫西弗,總年排放對廠外民衆輻射影響遠低於年法規限值,也遠低於天然輻射的環境輻射劑量(1.62毫西弗/年)。

清大工科教授葉宗洸解釋,福島電廠的廢水接觸到核燃料及其分裂產物,但是正常核電廠歲修排放的管路廢水(包含冷卻水)卻不會接觸到核燃料及其分裂產物。建議東電及日本政府邀請鄰國專家來進行公正的第三方驗證。

國立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院長李敏指出,福島核事故廢水帶了很多放射性的物質,但如果日本人真的能如他們所聲稱的,把這些水中的放射物質全部去除,只剩下1500貝克/毫的氚,他認爲排放到海中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