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婚後就入獄!女悔與同居砲友結婚 法官肉眼看出1關鍵判婚姻無效

結婚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新竹一名女子與同居男友3年前登記結婚,但她後悔指雙方僅同居且有性關係,並無感情基礎,且婚後男子就入監服刑,以此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被告反駁對方說法;法官審理時以肉眼就看出結婚書約證人簽名造假,認定雙方婚姻關係不存在。

原告女子主張被告因販售毒品案入監,她曾以書信表明要離婚,但被拒絕,雙方現已形同陌生人,互不來往,婚姻關係存有重大破綻,請求法院判準離婚。

被告指稱他於2021年2月間就入監,原告在當年5月26日會同戶政人員到監以會客窗方式與他結婚,他有案在身且判決有罪,此事原告知悉甚詳,仍願與他結婚,女子不得據此主張離婚。

法院審理時,其中一名結婚書約證人表明書約上簽名不是他籤的,也沒有簽過這種證書,不知兩造結婚,他沒看過被告,也未曾去監所看過被告。

法官以肉眼比對結婚書約證人欄的簽名及證人當庭簽名,認定運筆、書寫都不同,足見兩造結婚不符合法定要件,事證明確,認定雙方婚姻關係不存在,其餘攻防方法及證據,都已不會影響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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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女子悔與同居男友結婚,提起離婚告訴,新竹地院查出結婚書約證人簽名造假,判決兩人婚姻關係不存在。記者胡蓬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