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改|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

(原標題福建林改|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

這是一場開創歷史的改革,發軔於八閩大地,功成於全國,帶來了我國農村生產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這是一場意義深遠的改革,觸及產權問題核心,惠農利民,增進我國億萬林農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這是一場不停步的改革,從綠色生產到綠色生活,在生態文明建設中不斷把改革推向深入。

卻顧所來徑,蒼蒼橫翠微。影響深遠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肇始於福建省武平縣的一個窮山村,成爲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民的又一大創造。

大包乾責任制從這裡“上山

“山還是那座山,但卻成了我的山”

青山吐翠林木豐茂。盛夏的福建武平縣捷文村,綠樹掩映,青瓦白牆,一派生機勃勃的景象。在村委會,頭髮有些花白的李桂林記者展示了一份編號爲2001年第1號的林權證。“林改後,山還是那座山,但卻成了我的山。”他說。

自己的山,自己說了算。在2001年以前,“大包乾上山”,是包括李桂林在內全國億萬林農的一個夢。

上世紀80年代,由於一些歷史原因,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爲主要方式的農村土地改革,沒有從山下延續到山上山林一直屬於集體所有。林農對集體林不能管、不敢管、不想管,而村集體又管不住、管不好、沒法管。捷文村164戶村民守着2.6萬畝林地,依舊過着窮日子。

“拿斧頭的比拿鋤頭的多。”當時任捷文村黨支部書記的李永興回憶說,濫砍濫伐現象揮之不去,有些人砍樹理直氣壯,“那是國家的樹,不砍白不砍,白砍誰不砍”。膽大的白天砍,膽小的晚上砍,有人甚至僱人砍,幹部想管管不了。

林業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2001年,改革在這個閩西小山村裡醞釀。

改革一開始,就遇到了分歧。有人希望分山到戶,各家管各家;有人主張由有實力的大戶承包經營;有人主張由政府和村幹部分,有人主張由村民自己分;還有人在觀望,準備隨大流……

經過反覆權衡,從多數村民利益出發,捷文村決定按照“山要平均分,山要羣衆自己分”和“耕者有其山”的原則,把所有的集體山林平均分給農戶。

2001年12月30號,李桂林幸運地領到了全國第一本新式林權證。捷文村,這個不起眼的小山村,開啓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大門。隨後,這項改革在武平全縣推廣。

事情越搞越大,人們心裡開始打鼓。“心是懸着的。”武平縣林業局局長吳吉富說,山分是分了,林權證發是發了,但沒有上面的紅頭文件,分下來的山會不會被收回?

猶如旱田期盼甘霖,基層的羣衆實踐,渴望着來自頂層的呼應。2002年6月,時任福建省省長習近平到武平調研,充分肯定武平林改的做法,作出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那樣從山下轉向山上”的指示,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指明瞭方向,這項改革在福建全面推開。

所有權明晰激發了羣衆的積極性,讓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15年間,福建活立木蓄積量淨增1.7億立方米,森林覆蓋率從2002年的62.96%提高到65.95%。

“過去造林,一鋤頭一個坑,樹活不活聽天由命。現在不同了,這山,這林子都是自己的,大家把山當田耕,把樹當做兒來養。”李桂林樂呵呵地說,林改以來,全村沒有發生一起盜伐案件,也沒有發生一起森林火災。

以“明晰產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爲主要內容,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現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2008年,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啓動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資源、資產資本

抓住產權這一市場機制“牛鼻子”

包括山水林田湖在內的國土資源,是資源、資產、資本的“三位一體”。森林資源通過明晰產權成爲一種資產,如何將其盤活爲資金、資本,成爲新一輪深化林改的關鍵。

“林改之後,老百姓有了林木經營權、使用權,但採伐是唯一的變現途徑。林業生產週期漫長,導致很多林農缺乏資金進行擴大生產和改善生活。”福建省林業廳林改處處長徐文輝說。

爲了使廣大林農手中的林業資產變成資本,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後不久,福建省隨即展開了以林權抵押貸款爲中心的林業投融資體制改革。

武平縣城廂鎮的造林大戶李福明爲了解決資金問題,曾想盡各種辦法。“沒有抵押物,直接找銀行貸款,不僅利息高,手續還麻煩,其中最麻煩的是,必須找到擔保人。”

2013年,武平縣完善林權抵押貸款,由縣財政安排資金作爲擔保金,林農可利用林權證直接獲得貸款。當年,李福明拿出林地進行評估,不到一個星期就貸了10萬多元。去年他又貸了30萬元。“林權直接抵押貸款利息低,30萬元的貸款,一年需要9000元的利息,真正讓我們林農受益了。”

手裡有了錢,造林不再慌。從2002年至今,李福明通過與人合股等方式,不斷擴大造林規模,帶領當地村民種植杉木、竹林等五千多畝。“如今一立方米杉木利潤在500元以上,毛竹年收益也有幾十萬元,山林真正成了林農的綠色銀行。”

同樣嚐到甜頭的還有李桂林。林改中,李桂林分到了200多畝林地,靠種毛竹和採竹筍,一年也有一萬多元的收入。不過,他很快有了新的煩惱。樹木生產週期長,一棵苗木從種植到砍伐,得到收益短則十幾年,長則二三十年。林地雖如銀行,卻是“存”易“取”難。

很快,李桂林找到了致富新招。他通過林權證抵押貸到了10萬多元,風風火火地發展林下經濟,通過合理利用林下空間,種植了花卉、藥材,還養殖了一千多隻雞鴨。“不用砍樹一年就能增收兩三萬元。”

“我們林農剛拿到林權證時,只會計算直接砍樹能掙多少錢,現在學會了從經營林下經濟的角度算長遠賬。”李桂林說。

近年來,福建省接連出臺政策,大力發展林藥、林菌等林下種植業,林禽、林蜂等林下養殖業,森林人家、森林景觀利用等森林旅遊業,對森林資源進行全方位立體開發。

如今,連綿起伏的綠色羣山,爲林農致富增添了新途徑。武平縣樑野仙蜜養蜂專業合作社負責人鍾晚生,返鄉帶頭創辦合作社,帶動500多戶農民加入養蜂行業。“合作社統一購買養蜂的工具,還上門收購蜂蜜,林農只需要在家裡定點養蜂,每年就可以收入2到5萬元”。

福建還把林下產業發展與精準扶貧相結合。2013年以來,省級財政投入3.3億元林下經濟扶持資金,其中扶持23個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佔資金總量的一半以上。

產權是市場機制的核心。國家林業局調研組報告認爲,2002年發端於武平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全國實現了五個“率先”:率先推開了觸及產權的集體林權制度、率先探索林權融資、率先成立了林權收儲擔保機構、率先開展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等改革試點、率先開展設施花卉種植保險試點,全面實施森林綜合保險。

步步深入的林改,正讓“林農得利”最大化。福建各地扶持林農轉型發展油茶、花卉、苗木、竹業和林下經濟,總面積4800餘萬畝,林農的涉林收入佔其總收入比重超過25%。

林改在路上

打造綠水青山的轉型新樣本

“價值100多萬元的林子,說不讓砍就不讓砍了,損失誰來買單?”羅範欽永安西洋舊街村的一位林農,得益於林改,通過承包林子邁上了致富路。可2010年起,他有100畝林子被劃入重點生態區位,禁止砍伐。

隨着生態建設的推進,福建省從2010年起,對一些位於交通主幹線、水源地等重要生態區位的商品林實行限伐政策。

辛苦種下的樹既不能變現,也沒法拿到銀行抵押貸款。林農的苦惱也是當地政府的苦惱。不砍,林農利益受損。砍了,生態效益受損。有沒有一個兩全之策?

2013年底,永安市在福建省率先探索贖買制,由政府出錢把商品林買過來。在永安市林業局局長鄭凌峰看來,這是雙贏之策。當年底,一個非營利性的生態文明建設志願者協會在永安應時而生,負責執行贖買和保護工作。

在經過第三方公司評估後,羅範欽的杉木林按市場價被贖買了。“每畝林子的評估價近萬元,價格很合算。”截至目前,永安已完成贖買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3.7萬畝。原本要砍伐的商品林,變身爲“綠色不動產”,既保住了綠色森林,又守護了林農的錢袋子。

福建2015年率先在部分重點生態區位開展商品林贖買等改革,接着又逐步擴大試點範圍。今年初,福建省發文將這一改革向全省推開,明確“十三五”期間實施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面積20萬畝。

“簡單的砍伐得不償失。”永安市林業局副局長楊敏告訴記者,造林—砍伐—再造林是傳統的經營模式,砍伐後再造林,達到同樣的生態效益要再等20多年。“贖買後的林子通過科學細緻的經營,最終培育成參天大樹。”

羅範欽當初被贖買的林地,曾經繁密的杉木林變稀疏了,林下還套種了不少楠木,有的已有幾米高。“這叫撫育性間伐。”西洋鎮林業站站長林福星說,通過兩次間伐,保留長勢較好的杉木,砍掉一些長勢不好的杉木,爲補植鄉土闊葉樹留下空間。據測算,20年後,像這樣的林子出材量將高達30至50立方米,補植的闊葉樹將逐漸取代針葉林,實現生態效益最大化。

改革中遇到的問題,要用改革的行動去回答。“每一項改革都離不開以人爲本,林改也是如此。”福建省林業廳副廳長嚴金靜說,林改的核心就在於讓老百姓享受到實實在在的生態紅利,深化林改的重點就在於有效實現百姓富和生態美的雙贏。

“集體林改,就是要建立責權利明晰的林業經營制度,調動廣大林農造林育林的積極性和愛林護林的自覺性。”國家林業局局長張建龍說。

借力林改春風,實現“綠色轉型”。作爲全國首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福建省,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創新探索,正在向林權改革、流域治理、綠色金融等多個領域縱向延伸,“綠色發展”逐步從理念走向現實。

記者:王立彬、董建國

(原標題:福建林改|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