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殺妻未遂原案判3年 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判無罪
臺北地院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審理11年前1件夫殺妻未遂案,由職業法官、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認定夫犯案時心神喪失,判決無罪,監護5年。(黃捷攝)
臺北地院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審理11年前一起丈夫殺妻未遂案,原案判決依殺人未遂罪判刑3年,執行完畢後監護3年確定。此次模擬法庭由位職業法官、6位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最終判丈夫無罪,監護5年。
合議庭投票結果爲,2職業法官、2國民法官認爲無罪,其餘5人則認爲有罪,因未達有罪門檻3分之2票數,評議結果爲無罪。本場國民法官共5男1女,30歲以下2位、31至40歲2位、50到60歲1位、60歲以上1位,職業包括宗教、企劃、文創、媒體與學生。
北院院長黃國忠今(24日)主持交流座談會,6名國民法官及4名備位國民法官也都發表參與心得,一致肯定新制度有助於縮短國民與審判的距離,對於審檢辯的工作型態有進一步認識,以及其工作的辛勞與壓力,更瞭解到司法判決不能僅從結果及媒體報導論斷審判優劣,必須對審判種種細節及法律專業進一步瞭解,才能給予公平的評論。
本次模擬法庭改編自真人真事,案件原型是2010年發生在臺北市,夫因罹患妄想症,未服藥,懷疑妻子外遇,見妻做菜撒鹽時,竟認爲要毒害自己,失控持菜刀砍殺妻子頸部,所幸兒子發現制止並叫救護車,妻才保住一命。精神鑑定後認定夫認知能力受影響,心神喪失,原判決予以減刑,模擬法庭判決則認爲心神喪失,判決無罪。
北院表示,第2場模擬法庭即將登場,預計今年3月3日進行準備程序,4月14、15日進行國民法官選任及審理程序,審理1件傷害致死案,盼收到候選通知的民衆踊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