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僕明年起享育嬰假1年3天 被批對無孩者不公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劉玄寧
港府優化多項公務員待遇,包括明年4月起,每育有一名三歲以下子女的政府僱員,每年可享三天育兒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21日表示,這屬於新嘗試,預計有約1.2萬名政府僱員受惠。有人力資源顧問認爲此舉對私人市場有帶頭作用,亦彰顯政府鼓勵生育的政策。
文匯報報導,對於明年起新增三天育兒假,公務員周先生表示支持:「畢竟家長一定希望有更多時間陪子女。目前生育率低下,所以都要政策措施協助提升。」不過亦有公務員認爲不公平,餘小姐說:「對於沒有小朋友的公務員,工作量就轉嫁他們身上。」
楊何蓓茵21日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表示,制定三天育兒假時,已平衡各方因素,包括人手和部門運作的需要。她解釋:「由於三歲以下兒童一般尚未入學,需要較多照顧,因此政府參考各方面因素後,決定將育兒假訂爲三天,但局方會在實施一段時間後檢視有關安排。」
另外,政府會由現時准許政府僱員在農曆新年除夕、中秋節、冬至及平安夜中,最多兩天提早兩小時下班,增加至涵蓋12月31日除夕,全年最多三天可以提前兩小時下班。
會上多名議員建議,考慮引入類似商業機構的生日假,讓全體公務員不分情況均可受惠。楊何蓓茵迴應指,政府對生日假持開放態度,但目前財政空間有限,需要審慎考慮。
據報導,資深人力資源顧問周綺萍表示,育兒假在私人市場較少見,這次政府帶頭增加育兒假,對私人市場有帶頭作用。「畢竟私人市場和政府在競爭同一批人才,哪方面待遇更好、更人性化,就更能爭搶到人才。」不過,她表示香港幾乎全民就業,私人市場的福利大都優於勞工法例,「例如育有子女的母親,私人市場早已有彈性上班、在家工作等人性化安排,至於大時大節允許員工提前下班,私人市場更加普遍。」
她指出,育有三歲以下子女的公務員,全年僅三天育兒假,受惠人數及假期日數少,對政府吸引人才幫助有限,但有助提升公務員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