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選制改革 大陸擬兩階段立法

綜合香港媒體消息大陸全國人大擬授權通過改革香港選舉制度方案的決定。圖爲日前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舉行主席選舉,反對派議員包圍主席臺。(中新社資料照片

大陸全國兩會4日起登場,香港選舉制度如何修改成爲主要焦點。綜合香港媒體消息,大陸全國人大擬在3月11日兩會閉幕當天,表決通過授權中國人大常委會就制定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方案的決定,以落實愛國治港原則,最快可能在人大常委會4月召開的會議審議並通過具體方案。

大陸第13屆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第4次會議、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4次會議(大陸全國兩會),分別將於3月4日和5日在北京召開。

引入愛國者評審機制

大陸近日不斷強調愛國者治港的新原則後,香港改革選舉制度被指將啓動。2月28日起,中共中央深圳舉辦爲期2天的座談會,稱聽取香港人士對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意見。與會的中國前人大常務委員、香港前立法會主席範徐麗泰說,會中提到,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選委會)成員和立法會議員應該要由愛國愛港人士出任,才能迴應《基本法》的立法原意。

在愛國者治港的最基本原則下,香港所有選舉制度修改的進程,會引入「參選人愛國者評審機制」,「評覈」參選人是否符合「愛國者」要求。而這機制的涵蓋範圍十分廣泛,包括負責選出特首的選委會,以及兩大直選戰場─立法會和議會

泛民參選難度將大增

所謂愛國者的評審機制,會有正面與負面表列。正面是擁護中國《憲法》與香港《基本法》確立的香港憲制秩序、維護中國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及國家安全、擁護「一國兩制」原則、擁護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目的,及忠於中國;至於負面表列,則審視是否有危害國家安全、拒絕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宣揚「港獨」、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侮辱貶損國歌等中國象徵,及無差別地反對特區政府提出的議案基本上此機制一實施,泛民派中具參選資格者已經少之又少。

在具體的修改程序上,目前傾向由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4次會議上,先通過關於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與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的決定,再由之後人大常委會依據該決定,完成修法。

適用9月立法會選舉

綜合香港媒體與大陸有關消息,在特首選舉部分,目前1200人組成的特首選舉委員會中,「港九各區議會」和「新界各區議會」共有117個席位,由區議員互選、以全票制產生,這117個席次民主派幾可拿取絕大多數。研擬中的香港特首選舉的新方案,擬取消117個由區議員互選產生的選舉委員會議席,由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出任的選委名額,從先前的51席增至近124席,即所有港區政協委員均會成爲當然選委會委員。

在中央已經直接管治下,今年的香港立法會選舉仍如期在9月5日舉行,並適用新的選舉制度。總議席70席不變,非直選的功能屆別席次會有所擴充,至於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即香港立法會選舉自2012年起5個新增的功能界別議席,其由香港未有其他功能界別投票權的香港登記選民一人一票選出5個議席,被取消幾乎已成定局